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做好厅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2017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桂商人发〔2018〕21号
厅直属各有关事业单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广西 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施办法》(桂政办发〔1998〕31号)、《自治区商务厅关于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试行)》(桂商人发〔2014〕5号)、自治区纪委驻自治区商务厅纪检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精神,参照中央组织部《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中组发〔2010〕8号)有关做法,为做好厅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2017年度考核工作,并结合开展选人用人“一报告两评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领导机构
成立厅直属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厅属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工作的有关事宜。组长由厅党组书记、厅长蒋连生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副厅长许瑾同志担任,成员由人事处、办公室、政法处(企改办)、财务处、机关党委、驻厅纪检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厅直属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厅人事处,人员从领导小组组成部门抽调,具体负责各项组织协调工作。
二、考核对象
广西商业学校、广西商业高级技工学校、广西右江民族商业学校、广西商务厅幼儿园、广西桂林国际贸易展览中心、广西商务厅驻广州办事处、广西商务厅驻深圳办事处等7家厅直属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三、考核时间
2018年5月底前完成,具体实施时间由各单位与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商定。
四、考核内容
领导班子年度考核,主要考核本年度发挥职能作用情况,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建设、领导水平、工作实绩、完成重点任务、党的建设和反腐倡廉等方面的实际成效。
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主要考核本年度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五、考核程序及方法步骤
年度考核工作主要通过总结述职、民主测评和评议等方式进行,主要按下列四个步骤实施。
(一)撰写领导班子年度工作总结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
各单位提前组织撰写领导班子年度工作总结,形成年度工作报告。领导干部撰写个人述职述廉报告,并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阅同意并签字;新提拔任职和交流任职不足半年的,还需原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并签字。领导班子工作总结和领导干部个人述职述廉报告要实事求是,重点突出,简明扼要,班子总结一般不超过3000字,个人述职述廉报告一般不超过2000字。
(二)开展民主测评和评议
领导班子年度工作总结、领导干部个人述职述廉报告连同《领导班子评议意见表》(见附件1)和《领导干部评议意见表》(见附件2)在年度考核测评会前2天发给参加年度考核测评人员。测评人员可提前填写《领导班子评议意见表》和《领导干部评议意见表》,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民主评议,提出意见和建议。
召开年度考核民主测评会议,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主持,并代表领导班子作年度工作总结,领导班子成员作书面述职述廉。在总结述职的基础上,开展年度考核民主测评,并对单位年度选人用人工作和新选拔任用干部进行民主评议,参加测评人员填写《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民主测评表》(见附件3)、《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测评表》(见附件4)、《选人用人工作民主评议表》(见附件5)、《新选拔任用干部民主评议表》(见附件6)。
参加年度考核民主测评和评议的人员范围,原则上为单位全体干部职工,有特殊情况的,由各单位和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商定。
(三)评定考核等次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测评结果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审阅后反馈给各事业单位。厅属事业单位需根据工作实际,结合反馈的民主测评情况,经集体研究,对领导干部个人提出年度考核等次的初评建议(每个单位领导班子最多可提出优秀等次建议人选1名),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初评建议提交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单位一年来工作情况结合民主测评结果,研究提出各单位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等次评定意见,报厅党组审定。
(四)考核结果运用
年度考核结果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对年度考核结果不佳的领导班子或领导干部,相关领导干部将接受约谈或诫勉谈话。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等次评定结果向各单位主要领导书面反馈,各单位要在领导班子范围内进行通报,认真总结经验,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认真进行整改。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2018年3月15日
(联系人:梁政,电话:22116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