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富川县:举行2014年度集中统一普法考试
11月22日上午,富川瑶族自治县组织开展了“六五”普法第四单元集中统一普法考试,该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和辖区内重点企业在职干部职工7229人参加了这次考试。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甘愉、县政协副主席胡礼宾亲临县城两个考点进行巡考。据悉,这是该市率先举行集中统一普法考试的县(区)。
根据各单位的工作性质,这次普法考试形式分为集中考试和单位自行组织考试两种形式,其中,集中考试人员6281人,分别集中在该县民族中学、县一中和全县十二个乡镇的十四个考点进行。自行组织普法考试的单位有24个,共948人,主要包括医院、银行、邮政、电信、企业等有特殊工种单位的干部职工。这次普法考试的参考率达100%。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当今全国人民的普遍共识。为开展好这次普法考试,该县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并进行了周密部署,县领导指示由该县依法治县办会同有关部委办局采取有力措施,认真组织好这次普法考试。考试当天,由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和县依法治县办等单位的有关领导组成的普法考试巡考组到县城两个考点进行了巡考。与此同时,县依法治县办组成了两个考点工作小组,负责县城两个考点的考务工作,各乡镇依法治乡(镇)办则负责本乡镇所设考点的考务工作,从而使全县普法考试工作得以有条不紊地进行,各考点考场秩序井然、考风严肃,为进一步推动全县干部职工学法,进而带动全县公民学法用法起到了积极的效果。
为确保普法取得实效,近年来,该县各乡镇各部门努力探索、积极创新法制宣传方式方法,以唱瑶族山歌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在寓教于乐中把法律知识送到群众身边,普及法律法规知识,得到了上级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和表彰。富川县在2011年荣获全国“五五”普法工作先进县后,2014年3月,再次获得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工作先进县的殊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