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日报》:【钦州】10年惠及10万农户

21.12.2015  11:04

今年是我市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10周年,全市农机化呈现健康协调、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10年来共落实各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亿元,补贴各种农机具10.4万台套,受益农户10万多户,购机总额达6.8亿元,拉动农民投入购机款4.8亿元。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对推动我市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壮大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比如,灵山县石塘镇平历村委会汉塘村农信农机专业合作社自2009年成立以来,先后购买了补贴农机具53台套(其中插秧机11台、耕整机11台、联合收割机8台、烘干机2台、育秧生产线1套,其他机械20台),享受国家补贴近50万元,承包经营土地580亩,平均每年农机作业经营利润高达30万元,既解决了合作社自身发展的需要,也解决附近村民农业生产机械化作业的需要。

十年来,我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主要体现在“两个创新,一个跨越”:

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机制改革创新。 2012年,自治区农机局确定我市为2012年广西农机购置补贴全额购机、县区结算、直补农民的改革试点市。经市农机局多次调研探索和采取有效有力措施,我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改革创新取得了成功,主要实现了“四改革一加强”:“四改革”一是补贴资金由原来直补供销商改革为直补农民,使农民直接感受到政策的实惠;二是由原来农机经销企业直接办理资金结算手续改革为由农民直接办理,减少了企业人员与具体办理业务的农机人员之间的接触;三是由原来的农民差价购机改革为全价购机,使农机价格更加市场化。四是补贴资金由原来自治区直接结算支付改革为下放县区结算支付,使县区在管理上责任意识更强。“一加强”就是加强对农民所购机具到位的核验工作。我市农机购置补贴改革创新工作获得了自治区农机局的高度肯定,并在2013年向全广西推开我市的工作模式。

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方法创新。 2013年,市农机局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创新活动的工作部署,开拓创新,积极探讨购机补贴便民惠农措施,在全市实施把购机补贴业务从县下放到镇办理工作,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一是农民到镇申办购机补贴手续和购买补贴机具1天内可办结,改变了往年购买1台补贴机具,从村到县城至少3次(三天)才能办结的现状,有效减少往返路费、误工费等,农民满意度高,认可度高,实现农民零投诉;二是无发生违法违纪案件,实现了补贴资金安全有效使用,100%惠及了农民;三是简化流程,科学有序,高效便捷,实施进度快,三年来均提前完成全年购机补贴资金任务;四是得到了自治区农机局和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认可和赞扬。2014年,6月20日,市委市政府表彰了2013年度钦州市创新工作先进单位,市农机局以创新项目“农机购置补贴业务从县下放到镇办理”荣获三等奖。

农机作业水平快速提升,10年跑赢50年,农业生产实现了由人畜力作业为主向机械化作业为主的历史性跨越。 2015年,我市农机总动力达到183万千瓦,各种农业机械达到31万台套,种类包括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动力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设施农业设备等,范畴涵盖农、牧、渔、林和其它经济作物各个关键环节生产的机械。农业生产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为49.5%,比2004年的18%增加31.5个百分点,10年的增幅超过之前50多年总和。同时,这也标志着我市农业生产机械化发展已经由初级阶段跨入了中级阶段,标志着我市农业生产实现了由人畜力作业为主向机械化作业为主的历史性跨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