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贯彻落实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情况总结

08.12.2014  11:48

      一、落实工作要点的总体情况

      2014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一年,我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2014年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有关要求,以满足、贴近、服务纳税人和公众的需求为出发点,积极改进工作手段和方式,在建立服务型地税机关、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为完成全区地税收入任务、推进和谐地税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截至目前,我局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200条,其中网站公开政府信息800条;处理依申请公开事项7件;制发规范性文件12条。

      二、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等六个方面的情况

      (一)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

      一是加强行政审批项目清理,主动向社会公开行政审批事项清单,自觉接受纳税人监督。目前,由自治区地税局实施和承办的行政审批事项22项,71个子项。二是对全区地税涉税业务流程进行全面优化,共梳理出涉税事项220项,同时通过流程优化简化办税环节181个,即时办理事项增加75项,减少重复报送办税资料161种。三是逐步实施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2014年我局全面梳理税务行政处罚权力事项,编制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目录和税务行政处罚流程图,明确税务行政处罚权力事项的行为类型、违法行为、处罚依据、处罚内容、处罚主体等要素信息,进一步明晰税务行政执法权力事项,促进依法行政,保障纳税人的权利。

      (二)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落实部门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2014年,我局对外公开了2014年度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信息1条、2013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1条,推进财政信息的公开透明,让“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

      (三)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加强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投标信息公开。2014年,我局对外公开了部门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投标信息31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加强公共服务信息公开

      一是全面执行新一轮促进西部大开发和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和促进创业就业、全面深化改革等税收优惠政策,全年预计减免税款50多亿元,为纳税人充分释放了政策红利。同时,在网站开设“税收优惠”等减免税专栏,分区域、分行业、分税种对外公布2014年度地方税收优惠政策指南,供纳税人查阅。二是更新和完善“涉税服务事项承诺书”,对包括综合服务、税务登记、发票管理、申报征收、备案证明、税收优惠在内的六大类共计65项涉税事项明确办理主体、办理要求、提交材料、办理流程和办理时限等服务标准,供纳税人查阅使用。

      (五)推动公共监管信息公开

      一是通过信息公开渠道对外公布“纳税百强企业名单”、“10个涉税违法案件”和“10户欠税大户”等信息。二是联合国税、公安、检察、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曝光一批近年查处的发票违法犯罪案件。三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工作要求,积极推动税收“黑名单”制度建设及公开工作的开展。

      (六)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为方便纳税人和公众向本单位申请获取政府信息,我局在自治区地税局网站、广西首府税务服务中心、自治区政务中心地税窗口开设了专门的受理页面、电话和服务窗口,公布了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及联系方式,并设专人负责,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2014年1月至今,共受理网上、邮寄书面申请7件,并已全部答复。在答复过程中,没有收取任何费用,也没有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深化公开内容,实现税务信息公开全覆盖

      1.公开职能职责。一是将地方税收征管范围、工作职能及职责、举报投诉方式等内容全面向纳税人公开,让纳税人了解地税、理解地税、支持地税,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将办税服务厅服务承诺的内容、各窗口的职能及工作人员的姓名、职责作为重要内容予以公开,并实行挂牌上岗和首问责任制,最大程度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

      2.公开税收政策法规。一是在起草规范性文件时,严格执行税收规范性文件和解读稿同步起草、同步报批、同步发布“三同步”规定。截至目前,共出台税收规范性文件12条,均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对外发布。二是借助网站“地税公告”、“网送税法”栏目,按月逐期将税收法规政策制作成电子期刊发送到纳税人指定邮箱,目前,约有2万纳税人享受到了免费税法服务。

      (二)创新公开方式,构建立体式信息公开网络

      1.通过门户网站公开信息。一是我局继续把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发布的主要平台,2014年1月至今,分别在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地税频道、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和自治区地税局网站上同步发布单位概况、工作动态、通知公告、人事信息、财政信息、税收法规等主动公开类信息800条。二是将信息化建设作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手段,加强地税门户网站建设,不断提升门户网站功能,将政策法规、税收优惠、办税指南、纳税服务、网上申报、行政审批、电子办税、监督举报等涉税信息在门户网上公开,让纳税人足不出户“知税”、“办税”。

      2.通过广西地税官方微博微信公开信息。2014年9月30日,广西地税官方微博、微信平台正式上线试运行。目前,微信平台主要有“信息公开”、“办税服务”、“真伪查询”三个功能模块,微博平台主要对外发布涉税公告、政务要闻、纳税服务举措以及与纳税人息息相关的其它涉税信息等。据不完全统计,平台开通至今微信关注人数达5911人,发布涉税信息103条;微博关注人数达110人,发布涉税信息130条,解答涉税问题5条。

      3.通过系列宣传活动公开信息。以一年一度税收宣传月活动和开展“地税开放日”、“税法宣传大篷车八桂行”等各种形式多样的专题活动为载体,多渠道公开税收政策。

      4.通过办税服务厅公开信息。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办税服务厅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的重要内容,着力完善信息公开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全区各级办税服务厅配备一机双屏终端共1156台,办税厅视频演播系统终端174台,自助办税终端共150台,触摸屏终端共170台。截止10月底,通过办税服务厅公开税收政策文件、政策解读、热点难点、通知公告等信息671条,制作发布税收图片192张,更新维护视频84部。

      5.借助新闻媒体公开税务信息。加强与中国税务报、广西日报、广西电视台、广西电台等省级以上新闻媒体的沟通与合作,有效宣传国家和自治区的税收政策法规,较好地服务了纳税人。今年以来,我局在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共发表各类作品200多篇(条)。

      (三)扩大社会参与,建立全方位公开监督机制

      1.加强12366纳税服务热线建设。截至2014年10月底,12366纳税服务热线共向全区纳税人提供各类涉税服务事项约20.59万件,同比增长25.47%,人均受话量1.2万多件,同比增长了20.88%;完成税务总局12366热线知识库各项税种问题解答共70多条,更新本地知识条目560多条;转办业务事项418件(其中咨询事项38件,涉税举报370件,纳税服务改进意见书10件);全年共回呼纳税人2086人次。

      2.开展形式多样的调查问卷活动。2014年上半年,我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纳税人服务需求及满意度调查工作,此次调查共收回问卷5329份,调查结果显示,单位纳税人满意度综合指数全区平均分为81.73分,个体工商户满意度综合指数全区平均分为79.3分。

    3.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各级地税机关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员干部、纳税人等不同社会群体中聘请责任心较强的义务监督员,参与对地税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税务执法、服务的监督,并将处理结果向监督人反馈,扩大了监督范围,取得了很好的监督效果,有力地推动了税务公开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四、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认识欠缺

      部分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尚未配备和落实专人开展工作;在拟制公文时,对不予公开、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内容判别不清,随意扩大或者缩小公开范围。

      (二)误读内涵

      部分领导干部把政府信息公开当做小型的新闻发布会,热衷于作些表面文章,把若干项政务内容按时间要求公布一下就算完事,没有充分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是一个双向交流的动态活动。

      (三)混淆内容

      部分税务人员混淆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把政府信息公开与业务公开混为一谈,满足于对行政审批权力、办事程序、收费项目等的公布,对涉及地税权力运作的核心问题,如人事、财务信息和工程招投标等“三重一大”问题公开不到位。

      五、2015年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思路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依托网站不断完善“需求导向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注重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水平,突出部门特色和完善网站功能,方便部门监管和社会监督,积极探索建立服务型地税机关,为加快实现广西“两个建成”目标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目标任务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常态化,加快建立需求导向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紧贴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深层次需求,加强公开信息的组织协调、响应落实、监督反馈、绩效考评等机制建设,确保需求导向型政府信息公开体系在加强和改进纳税服务中的积极作用得到有效落实。

      (三)推进方式及措施

      1.建立完善组织协调机制。一是要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有条件的单位要设立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条件不成熟的单位也要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牵头部门和分工部门,配备专门人员,严格执行政府公开信息的收集、审查、发布程序,确保工作协调有序开展。二是要将政府信息公开与纳税服务、税收宣传等工作有机结合,实行统一归口管理。三是要切实加强对社会需求的调查研究,及时了解掌握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和呼声,有针对性地增加公开内容,完善公开方式,提高公开实效。

      2.建立完善内容保障机制。一是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明确公开内容,在工作标准、程序、时限、纪律和监督、奖惩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保护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均依照法律法规进行公开。二是妥善处理好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期和短期、对内和对外的关系。清理内部文件,杜绝暗箱操作,重点抓好涉及纳税人和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和权力运行中容易产生腐败的关键环节进行公开,切实做到“让群众知情、解群众疑惑、保群众满意”。三是建立内容维护保障机制,只有相关单位协同配合才能保证政府公开信息数量和质量的提高。

      3.建立完善响应落实机制。一是对纳税人权利的公开,不能仅停留在让纳税人知道有哪些合法权利,更要建立完善响应机制,让纳税人知道利用哪些手段和渠道来更好地实现和维护这些权利。二是必须针对受众特点和要求的不同,建立相适应的响应落实机制。地税部门不仅要在各办税服务厅设立自助办税区,而且要在地税门户网站上建立功能齐全的网上办税服务厅,使个体工商户和企业能够自主选择使用不同的自助办税载体,利用获取信息更加便捷地办理各项涉税事宜。

      4.建立完善监督反馈机制。一是充分利用设立监督台、公开监督举报电话等传统监督手段的同时,结合公开信息的特点,选择利用地税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平台等方式,拓展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信息获取渠道和监督渠道,探索建立响应更加迅速的社会监督机制,使纳税人和社会各界更好地利用公开信息加强对税务部门的监督,提高监督效能。二是进一步利用“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举办“在线访谈”、开设网站“举报投诉”栏目等手段,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跟踪问效,并使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涉税利益诉求、理性批评与监督、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能够通畅表达。

      5.建立完善绩效考评机制。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绩效考核,应重点从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是否健全,职责是否明确,公开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全面,公开时限是否及时、有效,公开载体是否方便纳税人和社会公众及时获取相关信息等方面,对公开质量进行全面考核。二是社会评议是政府信息公开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应积极采取发放调查问卷、抽样调查、现场走访等多种形式和途径,广泛征集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评价和意见,并纳入绩效考评范围。三是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定的,要采取经济或行政手段,实施严格的责任追究,切实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