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召开2017年政府法制工作会议
3月1日,南宁市法制办组织召开2017年南宁市政府法制工作会议。南宁市法制办、南宁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全体干部职工、各县(区)、开发区法制办主任、市级各部门法制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市法制办党组书记、主任范卫东作2016年法制工作总结讲话,市法制办党组成员、副调研员陈石武主持会议。
范卫东主任在会上全面总结2016年政府法制工作成效,分析存在问题,部署2017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市法制办副主任蓝旭高通报2016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专项考评具体情况,分析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专项考评工作反映出来的各县(区)、开发区及市级部门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会议听取了各县(区)、开发区法制办主任关于本地区2016年法制工作亮点及下一步工作部署的汇报,各县(区)、开发区法制办就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互联网+法治”、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及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等方面提出2017年全市法治工作建议。会上,市法制办领导班子针对2017年加强乡(镇)执法工作的研究和指导、查处“两违”工作、规范性文件制定和清理、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开发区执法范围调整、加强法制宣传和执法监督等问题对各县(区)、开发区法制办提出具体工作要求。范卫东主任强调,当前,各地区党政“一把手”均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具有较强的法治意识,但具体如何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需要各县(区)、开发区法制办进行具体谋划。目前距离2020年南宁市在全区率先基本建成法治政府,2019年基本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还有不到3年的时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繁重,各县(区)、开发区一定要切实承担起认真谋划、统筹规划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职责,向本地区“一把手”如实汇报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进行实施。
2017年南宁市法治政府建设将重点推进以下工作:一是研究出台我市贯彻《纲要》的实施方案,采取有力措施,争取实现2020年前在全区率先基本建成法治政府;二是推进政府立法公开透明,拓宽公众参与立法渠道,建立法规规章起草征求人大代表意见制度和立法协商制度,更多引入第三方参与政府立法的起草、论证、评估,建立一批立法基层联系点;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四是继续抓好《南宁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贯彻落实工作,强化各级政府和各部门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征求意见、咨询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的自觉性,增加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实效,确保决策科学、民主、合法。五是加快推进市行政审批局实质性运行,尽快编制完成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做好市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六是加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继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体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运用网上行政执法暨电子监察系统强化对行政处罚的实时监督;七是加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八是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基层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九是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继续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积极应对陡增的市本级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做好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十是继续加强对仲裁工作的业务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