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政府网站工作报告

19.01.2018  00:01
 

  2017年,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认真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政府网站管理办法通知》(桂政办发〔2017〕152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O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桂政办电〔2017〕64号)文件精神,积极推进门户网站建设、管理,实现政务公开规范化、实用化。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截止12月29日,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共发布信息1127条,新增开设2个专题。开展征集调查参与人数120人,收到意见128条;收到群众留言114条,处理留言112条,按时办结率为99.1%。全年独立用户访问总量(IP)72620次,综合浏览总量(PV)为369457次。全年网站运行未发生安全事故,未被上级网站管理部门通报。

  (一)强化监测,做好网站日常普查工作

  根据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的要求,建立“周检测、月监测、季普查、年报告”的政府网站递进式监管制度,即每周定时检测网站、每月按时监测网站、每季度及时普查网站并在门户网站公开普查情况、每年报告网站监管情况并向社会公开。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加强栏目建设,理顺网民意见建议处理工作

  及时更新首页,确保两周内信息更新至少十条;动态、要闻类栏目,以及监测时间点前6个月内的通知公告、政策文件类栏目,确保及时更新;确保网站无应更新但长期未更新的栏目、无空白栏目;监测时间点前1年内,对政务咨询类栏目的公众信件、留言及时答复并处理。设置“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网民可直接登录并填写政府网站存在的问题,平台及时通知网站负责人进行整改。

  (三)保障内容,做好信息服务工作

  我委高度重视网站的信息公开服务工作,完善了常态化信息发布机制,将保障网站的内容分解到各科室、各局属单位,明晰责任,加强配合。对不适合我委当前业务的栏目进行整合或取消,对有需求的栏目进行增设,及时转载上级发布的重要信息、图解,使公众获得更全面更准确的信息服务。

  (四)规范操作,做好网络安全工作

  一是加强我委会网站的技术防护,防范攻击、侵入和破坏政府网站的行为,以及影响政府网站正常运行的意外事故,确保网站稳定、可靠、安全运行。二是建立政府网站安全管理责任制,加强与网信、工业和信息化及公安等部门协作,加强网络风险预警,提升我委网站安全防护水平。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存在的主要问题网站栏目内容有待规范,部分栏目更新速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2018年工作计划

  一是拓宽网站信息来源,提高服务的定向性和覆盖面。二是改版我委网站,不断拓展新的功能,增加和更新栏目,适应时代和工作发展需要;三是继续加大网站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日常监测工作,密切监测网上信息发布的安全保密性、准确性和全面性。四是优化整合信息资源,完善信息网管理、服务,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政府门户网站质量。

 

  附件: 政府网站年度工作报表

 

  

2017年12月1日

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结合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特制定2017年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全文包括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围绕国家、自治区和南宁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八大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在“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fgw.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