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区工商质监局开展2017年春季农资打假行动

19.04.2017  18:56
 

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和2017年全国、全区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我局认真履行职责,近期组织开展了春季农资执法打假行动。

一是 严把市场准入关,认真查处超范围经营、缺乏有效管理的挂靠经营和不具备经营资格的经营户,对无照经营行为坚决予以取缔。查验企业生产资质,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按照生产许可规定的生产范围组织生产等。经查我辖区共有101户农资经营户,均已亮照经营。检查中发现1家农资公司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我局执法人员立即对其教育,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限期办理变更登记。

二是 以复混肥、农药等农资产品为重点,采取飞行检查方式,深入生产企业开展农资执法检查,并对产品进行抽样。重点查处复合肥、复混肥的有效养分含量不足、以低充高、以劣充好、掺杂掺假,虚假标识及无证虚假委托生产化肥、农药等违法行为,对农资生产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

三是 针对整治重点,认真检查农资经营户各种农资产品的产地、生产厂家名称、质量、商标、进销货票据台账等,查看产品是否有出厂合格证,标识是否存在夸大、虚假宣传,是否符合《肥料标识、内容和要求》(GB18382-2001)的要求。此外还检查了建立和完善“两账两票一卡”制度落实情况,对未能按要求落实的农资经营户进行宣传教育并责令限期整改,督促其做好进销货台账登记工作,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在此次春季农资执法行动期间,共检查农资生产企业2家,农资经营户32家,未发现假冒伪劣产品。抽取农资产品12批次进行送检,其中10批次经检验合格,2个批次产品的检验正在进行中.通过此次打假行动,进一步规范了农资市场的经营秩序,维护了广大农民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