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公告2015年月饼食品生产监督抽检信息

24.09.2015  17: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5年8月初至9月中旬针对全区持证的月饼生产企业开展了专项月饼监督抽检。此次监督抽检共抽检样品的556批次,合格519批次,合格率93.35%。

          此次抽样检验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月饼中的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苯甲酸、脱氢乙酸、山梨酸、纳他霉素、丙酸及其钠盐钙盐、菌落总数等指标。

          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37批次不合格产品,相关食品药品监管局已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并对生产经营不合格产品的企业进行立案调查,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及流向,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食品生产监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