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印发2018年服务业发展工作实施方案
为持续推进南宁市“六大升级”工程,加快建设“四个城市”,全面提升服务业发展质量和水平,奋力推动首府经济社会向更高质量发展,按照市委、市政府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和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安排,日前,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南宁市2018年服务业发展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了我市服务业发展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突出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保障措施等内容,并就服务业增加值、税收收入、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产业单位个数、其他营利性服务业等目标任务作了进一步细化分解,将上述指标全部列入县(区)、开发区和市直相关部门年度绩效考核范围。
《实施方案》明确了今年服务业发展的奋斗目标:服务业增加值2300亿元以上,增长8.5%,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提高0.6个百分点。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服务业税收收入400亿元以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增长28%,新增入库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40家以上。
《实施方案》确定了今年服务业发展的工作重点:一是加快实施现代服务业改革创新,研究出台南宁市加快服务业发展综合政策措施,大力抓好城市商业综合体统计工作;二是加快实施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继续认定一批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加强服务业集聚区重点项目建设,开展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评价工作;三是加快实施服务业市场主体培育,建立完善服务业招商引资项目库,加强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培育和入统,促进消费带动转型升级;四是加快实施服务业质量提升,加快一批重点项目建设,加强服务品牌建设,评选认定一批服务业龙头企业。同时,《实施方案》还就我市的十大服务业产业发展分别明确了工作目标、重点任务以及牵头部门等。
《实施方案》要求,为落实好今年的服务业发展工作,一是要求各级各部门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抓好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二是强化政策落实,推动各项政策逐条落地发挥效应,进一步优化服务业发展营商环境;三是加强运行监测,及时掌握各项指标动态情况,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服务业支撑指标责任分解目标的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四是加强督促检查,对工作推进不力、未能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的县(区)、开发区和单位在全市进行通报;五是强化绩效考核,建立服务业发展工作考核机制,出台服务业发展综合考核办法,将考核纳入全市绩效考核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