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2020年桂林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中期统计监测分析报告

29.12.2015  08:26

新世纪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时期。为了更好地维护妇女权益,加快实现男女平等进程,促进儿童事业的发展,培养造就适应新世纪需要的高素质人才。2011年根据《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的目标,结合桂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桂林市人民政府制定并发布了《桂林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桂林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到2015年“规划”实施已进入中期,5年来,在各级政府和全社会的积极努力下,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坚持以项目带动监测纲要中重点、难点的实施,桂林市妇女儿童事业已步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妇幼保健服务水平进一步改善;儿童的教育水平不断提高,义务教育中的性别差异基本消除,各类在校女生比例稳步上升;妇女就业比例相对稳定,参政比例提高;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受到有效保护,生存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一、经济综合实力增强,为妇儿事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水平离不开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十二五”期间,桂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综合实力明显增强,人民生活得到明显改善。2014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达1826.27亿元,比2010年增长1.65倍;人均地区生产总值34844元,比2010年增长1.63倍;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6811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9431元,分别比2010年增长了1.5倍和1.7倍;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由2010年67.08亿元增加到2014年123.89亿元,增长1.85倍。全市经济实力的增强和财政收入的快速增长,有力地保障了妇女儿童在教育、医疗、环境等方面所需的投入。

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的进一步落实和生育观念的改变,育龄妇女生育水平和人口自然增长率稳中有降,较好的控制了人口增长,人口状况处于比较稳定发展阶段。根据2014年公安部门户籍人口数据显示:2014年全市人口总数为526.48万人,其中女性人口为252.92万人,占人口总数的48%,与2010年持平,0-17岁人口101.2万人,占人口总数的19.2%,人口自然增长率为6.34‰。

经济的发展,环境的改善,生活水平的提高,为改善和提高妇女儿童的生活质量,提高妇女儿童的整体素质提供了良好的经济环境和生存环境。

二、两个《规划》各项目标实施状况

桂林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共有可量化指标26个,在能收集到数据的23个指标中达到目标要求的指标为18个,占全部指标的69.2%;未达到目标要求的指标有5个,占全部指标的19.2%。《桂林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共有可量化指标30个,在能收集到数据的29个指标中达到目标要求的指标有26个,占全部指标的86.7%,未达到目标要求的有3个,占10%。

(一)妇女儿童与健康

全市各级政府非常重视妇女儿童卫生保健工作,建立健全妇女儿童保健服务体系和服务网络,加大投入力度,由于措施得力,桂林市妇女儿童卫生保健水平明显提高。

1、孕产妇保健水平显著提高。2015年,孕产妇住院分娩率由2010年的99.69%进一步提高到99.99%,其中农村孕产妇的住院分娩率99.98%,比2010年提高0.3个百分点,提前完成了自治区2020年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8%,农村96%的目标要求;孕产妇死亡率为18.71/10万,其中城市13.22/10万,农村19.45/10万,达到了20/10万的目标要求;孕产妇系统管理率2011年为93.23%,并逐年上升,2015年为97.36%,提前实现了85%的目标要求。

2、疾病防控能力继续加强。自从桂林实施免费婚检、婚姻登记和计划生育指导“一站式”便民的婚育综合服务以来,婚前医学检查率由2010年的71.85大幅提高至2015年的98.34%,提前达到了规划目标要求。2015年,感染艾滋病的孕产妇及所生儿童采取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比例,孕产妇为96.55%、儿童为100%,分别比2010年提高了11.94和15.39个百分点,达到了目标要求;

妇女常见病筛查率逐年提高,从2010年的27.93%提高至到2015年的49.25%,完成了2020年自治区规划中提高的目标要求,但距国家80%以上的目标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孕产妇艾滋病检测率为100%、孕产妇梅毒检测率为100%、感染梅毒的孕产妇及所生儿童采取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比例为100%,均提前达到了目标要求。

对婚检中筛查出的地中海贫血阳性、艾滋病阳性、梅毒阳性人员,相关部门给予医学咨询,并跟踪进行孕期诊断干预,婚检工作成为预防和控制出生缺陷的有效手段。

3、儿童健康水平明显提高。2015年全市新生儿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筛查率为95.81%,比2010年增长44.66个百分点;新生儿苯丙酮尿症筛查率95.81%,比2010年增长40.78个百分点;新生儿听力筛查率93.97%,比2010年增长73.57个百分点;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94.36%,比2010年增长8.27个百分点;七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达到了94.89%,比2010年增长10.84百分点;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为84.13%,以上指标均达到了规划目标要求。

2015年桂林市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疫苗接种率为99.38%,其中:卡介苗、脊髓灰质炎、白百破疫苗接种率、麻疹疫苗、乙肝、甲肝、乙脑、流脑接种率分别为98.79%、99.49%、99.48%、99.50%、99.59%、99.25%、99.30%和99.19%,均已提前完成了目标规划要求。

2015年,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逐年下降,分别为3.93‰和5.64‰,比2010年分别下降了2.52个千分点和3.69个千分点,均在自治区低于10‰和13‰的目标控制范围以内,达到了目标要求;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为0;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贫血患病率1.02%、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3.88%、5岁以下儿童低体重率2.64%,均低于2020年规划目标要求。

(二)妇女儿童与教育

桂林市各级政府非常重视儿童教育事业,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进程中,调整教育结构,构建适合桂林市社会、经济发展的教育体系。妇女、女童享有同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机会和资源。坚持儿童优先、教育优先,加快发展学前教育,认真落实“两免一补”政策,男女生的基础教育获得较均衡发展,义务教育阶段的两性差异基本消除,部分指标甚至女生高于男生。

1、学前教育继续得到提高。2015年全市农村幼儿园数为631所,其中公办117年,比2010年分别增长1.8倍和2.5倍,实现了2020年目标提高、增加的要求;在园儿童中女童所占的比为47.18%,比2010年增加了1.28个百分点;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为83.9%,比2010年提高了9.03个百分点;学前一年毛入园率为99%,比2010年提高了3个百分点,两项指标均达到了规划目标要求。

2、义务教育得到巩固和提高。2015年,小学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7.07%,比2010年增加了3.94个百分点,完成了规划目标要求;小学、初中在校生中女生所占的比重为47.48%,比2010年增加了0.79个百分点,基本达到了均衡的要求,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中女生所占的比重分别为54.64%和54.66%,均高于男生比重。

3、高中阶段教育实现了新发展。2015年高中的毛入学率达到90.89%,比2010年提高了5.89个百分点,完成了2020年达到90%的目标规划要求。

4、通过办好特教学校、随班就读的办法,确保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2015年,全市共有特教学校6所,在校学生0.18万人。

(三)妇女与经济

1.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桂林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严格执行《劳动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督促和指导企业落实各项劳动标准,规范企业用工行为,严格执行有关女职工“四期保护”(孕期、产期、哺乳期、月经期)和禁忌劳动范围规定,有效地保护了妇女合法的劳动权益。2014年,桂林执行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企业比重达到了100%。

2.妇女就业人数增加。据统计,2014年全市城镇单位女性就业人员17.8万人,比2010年增加4.9万人,增加了1.4倍,占城镇单位就业人员的41.02%,实现了规划目标中增长的要求。2015年,全市公有经济个事业单位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女性所占比例为42.05%,比2010年的36.7%提高了5.35个百分点,提前完成了规划目标35%的要求。

3.社会保障体系日趋完善。近年来,桂林市不断健全社会保障体系,逐步扩大女性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险种的覆盖面,女性参保人数逐年增加。2015年,全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中女性参保人数为13.57万人,比2010年增加3.46万人,点全部参保人数的46%;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中女性参保人数为30.34万人,比2010年增加13.76万人,点全部参保人数的48%;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中女性保人数为30.03万人,比2010年增加13.29万人,点全部参保人数的44%;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中女性参保人数有33.97万人,比2010年增加15.05万人,点全部参保人数的44%;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中女性参保人数有1.59万人,比2010年增加0.7万人,点全部参保人数的46%;城镇女性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为37.67万人,比2010年增加14.43万人;城镇女职工参加工伤保险人数12.27万人,比2010年增加2.82万人,以上指标均达到了目标规划增长的要求。保险制度的健全,使广大女职工在劳动、计划生育等方面得到了切实的社会保障服务。

4、成功推开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妇女参保人数逐年增多。2015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中女性参保人数为87.46万人,比2010年增加了29.92占全部参保人数的45%;城镇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从2010年的260元/人.月和125元/人.月提高到了2015年的420元/人.月和230元/人.月,分别增长了1.6倍和1.8倍,达到了目标规划增长的要求。

(四)妇女参与决策管理

妇女广泛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享有充分的民主和自由,是国家文明与进步的重要标志。近年来,桂林市在加强民主政治建设、促进妇女参政议政、加大女干部培养选拔力度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扎实有效的工作。

1、全市人大和政协中女性比重提高。2015,全市人大女代表占代表总数的27.94%,比2010年增长了2.54个百分点;2014年,全市政协女委员占委员总数的25.4%,比2010年减少了0.7个百分点。

2、女干部队伍进一步壮大。从2010年起,市级政府领导班子中有女干部的班子比例达到了100%,提前完成规划目标要求;2014年,市、县级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有女干部的班子比例分别为42.9%和57.6%,比2010年分别增长了9.1%和3.3%;市、县级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女干部的比例分别为6.4%和16.5%,比2010年分别增长1%和2%;县级政府领导班子正职中女干部的比例为17.6%,比2010年增长11.7%;企业董事会中女职工董事占职工董事的比重达到了77%;企业监事会中女职工监事占职工董事有比重和职工代表大会中女性的比重分别为28%和36%。

3、女性参加基层的民主建设比例持续提高。2015年,居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所占比重和居委会主任中女性所占比重分别为58.7%和59.6%,比2010年分别降低5.8百分点和提高3.9个百分点,均达到了规划目标50%的要求。

(五)妇女儿童与法律保障

1、继续加强对拐卖妇女儿童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2015年,公安机关共破获强奸案件50起;破获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案件数6起;妇女获得司法救助人数为13万人;2014年得到法律机构援助的未成年人数为1040人,有效地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利益。

2、加强青少年法律教育工作。在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中,同时加强对网吧的治理整顿。通过教育增强了青少年的法制观念和遵纪守法意识,提高了自我保护能力,较好地预防和减少了青少年犯罪行为和受侵害现象的发生。2015年,全市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作案成员占全部刑事案件作案成员的比重为16.7%,比2010年下降19.4个百分点,实现了规划目标降低的要求。

3、普法宣传力度加大。近年来,有关部门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介,加大了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宣传力度,把相关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列入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努力提高全社会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意识,提高妇女儿童依法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能力,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营造良好的氛围。

(六)妇女儿童与环境

改善妇女生存和发展环境是全市的一项主要工作,在桂林市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得到改善。不仅注重改善全市妇女生存的自然环境,更注重优化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

1、农村卫生环境持续改善。一是农村改厕有了实质性的进展,2015年全市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76.22%,比2010年提高了26.89个百分点;二是切实做好饮用水的保护和治理,2015年全市农村集中式供水受益人口为74.01%,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74.01%,分别比2010年提高36.14个百分点和36.14个百分点。对于改善农村生存环境条件,促进卫生目标的达标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农村农村集中式供水受益人口、自来水普及率及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均未达到目标要求。

2、为儿童成长营造了的良好社会、文化环境。一是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为妇女儿童提供更多的文化活动场所。2015年,全市有妇女活动场所2个,儿童中心(或儿童之家)171个,社区服务中心(站)7个;二是强化图书馆公共文化服务功能,丰富广大妇女儿童的阅读文化生活。全市儿童图书出版、儿童音像制品、公共图书馆少儿文献、少儿广播节目播出时间、少儿电视节目播出时间及动画电视节目播出时间分别为131万册、7.7万盒(张)、13.72万册、365小时、278小时、152小时。三是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着力解决网吧、网络、荧屏声频、出版物市场和校园周边环境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同时,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得到加强。

三、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1、还有少数指标未达到目标要求。在规划目标的定量指标中,还有少数监测指标未达到目标要求:一是儿童与健康领域指标中的中间型或重型地中海贫血胎儿干预率2015年为78.26%,虽然从2010年开始每年都在增长,但距目标要求的≧80%还有一点差距;18岁以下儿童伤害死亡率2015年为25例,同比增长9例,比2010年增长了13例,距2020年目标要求的以2010年为基数下降1/6的要求差距较大;低出生体重发生率2015年为4.15%,从2010年开始每年都呈增长趋势,同比增长0.44个百分点,比2010年增长1.23个百分点,距规划目标≦4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二是妇女参与决策管理领域指标中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和村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两项指标2015年分别为22.9%和5.7%,距规划目标25%和10%的要求还有差距;三是妇女与环境领域指标中的农村集中工供水受益人口比例、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和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2015年为74.01%、74.01%及76.22%,这三项指标尽管各级政府做了大量的工作,成绩也很显著,从2010年开始,每年都有较大幅度的增长,但距规划目标85%、75%及85%的要求还有差距,还需继续努力。

2、妇女参政比例仍需提高,培养和选拔女干部是推动社会民主政治和进步的重要内容。由于受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的制约,加之几千年封建社会遗留下的重男轻女、男尊女卑等传统观念的影响,社会上轻视或歧视妇女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妇女参政的程度仍然偏低。2014年全市人大、政协女代表的比例为27.94%和25.4%;市、县级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中女干部比例分别为12.5%和24.2%;市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女干部的比例仅为6.4%;少数民族女干部占全体女干部的比重呈逐年下降的趋势,2014年为9.6%,同比降低了10.8个百分点,女性参与政治和社会事务管理的广泛性还不够。

3、一些监测指标因部门无此项指标统计或因缺少推算条件而无法测算,导致指标数据空缺,不利于达标监测。比如“全社会妇女就业人员所占比重”、“平均受教育年限”、“成人识字率”、“青壮年识字率”“妇女平均受教育年限”“妇女平均预期寿命”等指标由于缺少相关的人口指标数据所以目前没有办法测算,导致指标数据只能空缺。还有少数指标因部门没有统计数据或无分性别统计而导致空缺,比如“高等教育毛入学率”、“普通高校在校生中女性比例”、“严重致残的出生缺陷发生率”、“寄宿制学校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学校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学校比例”、“中小学生贫血患病率”、“儿童医疗保险覆盖率”、“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人数”、“开展残疾儿童康复的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等指标因相关部门无法提供统计数据而空缺,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因无性别统计导致“其中女性参保人数”指标空缺,以上指标的空缺对达标监测造成一定的影响。

四、进一步做好妇女儿童事业的建议

1、集中力量,巩固两个规划取得的成绩。做好相关指标的对比分析,对一些起伏较大的指标,要专题研究,分析原因,找准突破口,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办法,力争取得新的突破。

2、完善工作机制,提高监测评估工作水平。各成员单位在收集整理妇女儿童统计资料的基础上,建立监测统计数据库,提高统计监测和分析水平,实现统计监测规范化、科学化,使监测评估工作成为如实反映情况、分析问题和预测发展趋势的重要手段,为领导决策和部门管理提供优质服务。

3、各部门要加强协作。实施“两个规划”是一个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方面共同努力。各级成员单位要把促进妇女儿童事业的健康发展纳入到决策体系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特别是人事劳动部门要在妇女参政、妇女就业及社会保障等问题给予特别关注;文化、教育、卫生等部门要在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儿童入学、妇女儿童保健及艾滋病防控等方面给予高度重视;各相关部门紧密配合,相互支持,有效整合资源,加大项目和资金投入,共同推进指标的完成。

4、加强对主要部门和重点指标的督察。在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中,卫生保健、教育、就业与社会保障、生活环境等即是主要的监控对象也是承担着重要监测指标的部门,这些部门监测指标的完成情况关系着全市目标任务达标,因此,要重点进行督察。对于一些差距较大的指标如:少数民族女干部比例、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村委会主任中女性的比例、农村公共卫生环境中的三项指标、儿童与健康领域中未达标的几项指标等,要有针对性的实行整体推进,力争目标的完成。

5、强化监测提高数据质量。对无法在常规统计报表中获取的监测统计数据,要加强调研并通过问卷调查填补数据空白,确保终期评估数据的完整性和有效性。要针对桂林市妇女儿童发展的实际情况,研究提出适合本部门、本县区,具有科学性、创新性、前瞻性、可操作性的监测指标体系、评估指标体系,为制定新一轮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