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法律援助工作会议召开

23.09.2016  11:02
  2016年南宁市法律援助工作会议于9月6日顺利召开。本次会议传达了自治区司法厅法律援助工作座谈会会议精神和杜恒年副厅长讲话精神,总结了全市法律援助机构上半年工作情况并研究部署下半年工作计划。参加会议的有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龚选林,各县、区司法局分管副局长,市法律援助中心全体人员和各县、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和业务骨干。

  会上,市法援中心副主任黄伟山传达了自治区司法厅法律援助工作座谈会会议精神和杜恒年副厅长讲话精神:全市各法援机构和法律援助人员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做好《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学习贯彻工作。黄副主任结合我市法援工作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要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注重对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的精准帮扶,深化降槛扩面,立即执行《意见》关于补充事项的规定;二是要完善刑事法律援助工作,逐步建立、加强、完善在法院、看守所派驻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制度;三要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和完善便民服务机制,完善法律援助各个环节的工作程序、工作制度和服务标准,强化案件质量管理,加强市、县、乡、村四级网络的建设;四要提高法律援助保障能力,积极争取地方投入,加大政府购买服务的力度。韦燕副主任对全市下半年法援工作提出了要求:紧紧围绕《南宁市司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细案》,结合我市司法行政“1512”工作思路,加快为民办实事项目进度,各县区法律援助中心结合本中心实际,做好“一平台六中心”中的法援中心建设,积极发挥法律援助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的基础作用。各县区要提高认识,对照短板,积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法援年度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横县、宾阳县、兴宁区司法局在会上分别做了经验交流发言。今年上半年,横县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充分利用新媒体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宾阳县立足法律援助职责,积极参与党委、政府的维稳工作,为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兴宁区全力做好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积极开拓案源,办理了多个农民工集团案件,案件增长率位居全市前列。西乡塘区、邕宁区司法局针对上半年工作的不足做了表态发言。

  在听取了五个县区发言后,龚副局长充分肯定了全市上半年法援工作成绩:案件数量稳步提升,各项制度有效执行,宣传工作、信息报送工作完成得比较好,工作站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12348公共法律服务系统升级改造工作有序推进。同时也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些县、区法援人员配备不足,案件质量监督体系有待完善,法律宣传方式单一,与各职能部门协调不足,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没有充分开展。

  针对上半年工作存在的不足,龚副局长部署了下班年工作任务:一是提高认识,充分领会应援尽援要义,千方百计完成目标任务;二是创新法律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三是做好政府购买法律援助服务工作;四是加强与公检法、工商、工会、妇联、老龄委等各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五是加强对办案专项经费的监督管理;六是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提高法援案件质量;七是加强向党委、政府的请示汇报,争取上级支持。

  龚副局长强调,法援工作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是实实在在为民办实事,是实实在在行善积德,各县区要通过这次会议,及时发现不足,加强协调配合,增强责任感,切实完成目标任务,让法律援助惠及更多民生,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