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7年法治财政建设具体实施方案的通知
桂财法〔2017〕6号
各市、县财政局,本厅各处(室、局)、厅属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桂发〔2016〕 24号)和自治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2017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文件精神,部署财政2017法治财政建设工作,明确工作任务分工,现将《2017年法治财政建设具体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17年5月25日
2017年法治财政建设具体实施方案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为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加快法治财政建设,根据《2017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桂依法行政发〔2017〕1号)确定的年度工作重点,结合财政工作实际,针对2017年全区财政系统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法治财政建设,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党中央赋予广西的“三大定位”,紧紧围绕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确定的工作任务,以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抓手,全面完成《实施方案》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部署的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和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紧紧围绕财政厅党组提出加快“六强”型财政和做好“六篇”文章理财思路,以开展“绩效管理年”和“效能建设年”活动为动力,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财政工作,实行法治财政建设与创新财政、廉洁财政、服务型财政建设相结合,全面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加快法治财政建设。
二、主要任务和具体分工
(一)全面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1.依法清理并公布自治区级收费目录清单,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收费基金项目、政府提供普遍公共服务或者体现一般性管理职能的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取消。2017年12月10日前完成,并在广西财政厅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实时公开、滚动更新。(责任处室:厅税政处)
2.建立公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优化公共服务办理流程,实行动态化管理,促进公开透明。2017年12月10日前完成,并在广西财政厅网站公开,全面推进公共服务事项进驻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理。〔责任处室:厅法制处(行政审批办),配合处室:全厅各处室〕
3.建立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2017年8月31日前,根据自治区规范性文件管理的有关政府规章对“三统一”的要求修订财政厅的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责任处室:厅法制处(行政审批办〕。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各项要求。(责任处室:全厅各处室)
4.深化乡镇国土资源、村镇规划、环保、安监“四所合一”机构改革。2017年12月10日前,根据牵头单位的来文要求,积极做好相关配合工作。(责任处室:厅经济建设处)
5.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2017年12月10日前完成基准制度制定并公布。〔责任处室:厅法制处(行政审批办),配合处室:有行政执法权的处室〕在裁量权基准基础上,细化、量化各项行政裁量权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和质量,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责任处室:有行政执法权的处室)
6.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2017年12月10日前,制定财政部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健全行政执法机关与刑事司法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责任处室:厅法制处(行政审批办),配合处室:有行政执法权的处室〕
7.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部署和要求,2017年12月10日前,制定财政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制度、告知制度和异地行政执法协助制度以及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责任处室:厅法制处(行政审批办),配合处室:有行政执法权的处室〕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制度、告知制度和异地行政执法协助制度以及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责任处室:有行政执法权的处室)
8.落实本厅常态化的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机制。2017年12月10日前,对本年度有行政执法过错的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责任处室:厅法制处(行政审批办)、有行政执法权的处室〕
9.完善行政执法人员保障机制,推行岗位定期轮换等工作制度,对长期在一线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行政执法人员,在考核、奖励等方面予以倾斜。严格执行干部交流制度,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定期轮岗。根据有关政策依据,向基层和一线倾斜是所有的表彰项目必须坚持的原则,我厅在即将开展的记二等功评选表彰工作等项目中同样坚持该原则。(责任处室:厅人事处,配合处室:有行政执法权的处室)
10.研究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职业保障制度。(责任处室:厅社会保障处)
11.2017年3月31日前,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的具体方案,明确提出各项工作任务的时间进度和可检验成果形式。〔责任处室:厅法制处(行政审批办),配合处室:全厅各处室〕
12.全面完成《2017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确定的2017年度法治财政建设工作任务。(责任处室:全厅各处室)根据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的完成时限、成果形式和责任人,于2017年5月31日前报自治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责任处室:厅法制处(行政审批办),配合处室:全厅各处室〕
(二)持续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各项常规工作。
1.持续贯彻落实处室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把本处室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责任处室:全厅各处室)
2.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全面落实行政复议职责和行政应诉法定义务。〔责任处室:厅法制处(行政审批办),配合处室:全厅各处室〕
3.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经费保障,保证经费足额拨付。(责任处室:各部门预算处)
4.继续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2017年12月10日前组织开展一期财政系统法治培训班,举办两期领导干部集体学法讲座。〔责任处室:厅法制处(行政审批办)〕
5.进一步加大法治财政建设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强舆论宣传。按照有关规定积极主动向广西普法官网、广西财政网站、本厅政务微信等新媒体报送法治财政建设信息。〔责任处室:厅法制处(行政审批办),配合处室:全厅各处室〕
附件:2017年财政厅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分工表
附件
2017年财政厅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分工表
主要任务 | 具体措施 | 责任处室 | 配合处室 | 时间进度安排 | 可检验成果形式 | ||||
名称 | 责任人 | ||||||||
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 1.依法清理并公布自治区级收费目录清单。 | 税政处 | 税政处负责人 |
| 2017年12月10日前 | 依法清理并公布自治区级收费目录清单。广西财政厅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实时公开、滚动更新。 | |||
2.建立公开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 法制处(行政审批办) | 黄民锦 | 全厅各处室 | 2017年12月10日前 | 建立公开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并在广西财政厅网站公开,全面推进公共服务事项进驻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理。 | ||||
3.实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
| (1)修订财政厅的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 法制处(行政审批办) | 黄民锦 | 全厅各处室 | 2017年8月31日前 | 根据自治区规范性文件管理的有关政府规章对“三统一”的要求修订财政厅的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 |||
(2)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各项要求。 | 全厅各处室 | 全厅各处室负责人 |
| 持续推进 | 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各项要求。
| ||||
4.深化乡镇国土资源、村镇规划、环保、安监“四所合一”机构改革。 | 经济建设处 | 何晓晶 |
| 2017年12月10日前 | 根据牵头单位的来文要求,积极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 ||||
5.建立健全财政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 | (1)制定财政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 | 法制处(行政审批办) | 黄民锦 | 有行政执法权的处室 | 2017年12月10日前 | 制定财政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并公布。 | |||
(2)细化、量化各项行政裁量权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
| 有执法权的处室 | 各有行政执法权的处室负责人 |
| 持续推进 | 在财政行政裁量权基准基础上,细化、量化各项行政裁量权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和质量,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 ||||
6.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 法制处(行政审批办) | 黄民锦 | 有行政执法权的处室 | 2017年12月10日前 | 制定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健全行政执法机关与刑事司法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 | ||||
7. 建立并严格执行财政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制度、告知制度和异地行政执法协助制度以及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 制定财政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制度、告知制度和异地行政执法协助制度以及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 法制处(行政审批办) | 黄民锦 | 有行政执法权的处室 | 2017年12月10日前 | 制定财政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制度、告知制度和异地行政执法协助制度以及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 |||
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制度、告知制度和异地行政执法协助制度以及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 有行政执法权的处室 | 各有行政执法权的处室负责人 |
| 持续推进 | 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制度、告知制度和异地行政执法协助制度以及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 ||||
8.落实本厅常态化的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机制。 | 法制处(行政审批办)、有行政执法权的处室 | 黄民锦、各有行政执法权的处室负责人 |
| 2017年12月10日前 | 对本年度有行政执法过错的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 | ||||
9.完善行政执法人员保障机制,推行岗位定期轮换等工作机制,对长期在一线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行政执法人员,在考核、奖励等方面予以倾斜。 | 人事处 | 黎兆辉 | 有行政执法权的处室 | 持续推进 | 1.严格执行干部交流制度,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定期轮岗。2.根据有关政策依据,向基层和一线倾斜是所有的表彰项目必须坚持的原则,我厅在即将开展的记二等功评选表彰工作等项目中同样坚持该原则。 | ||||
10.研究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职业保障制度。 | 厅社会保障处 | 江庆深 |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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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的具体方案。 | 法制处(行政审批办) | 黄民锦 | 全厅各处室 | 2017年3月31日前 | 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的具体方案,明确提出各项工作任务的时间进度和可检验成果形式。 | ||||
二、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常规工作。 | 1.持续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 全厅各处室 | 全厅各处室负责人 |
| 持续推进 | 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把本处室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 |||
2. 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 | 法制处(行政审批办) | 黄民锦 | 全厅各处室 | 持续推进 | 全面落实行政复议职责和行政应诉法定义务。 | ||||
3. 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经费保障。 | 各部门预算处 | 各部门预算处负责人 |
| 持续推进 | 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经费保障,保证经费足额拨付。 | ||||
4.继续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 | 法制处(行政审批办) | 黄民锦 | 全厅各处室 | 2017年12月10日前 | 组织开展一期财政系统法治培训班,举办两期领导干部集体学法讲座。 | ||||
5.进一步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强舆论宣传。 | 法制处(行政审批办) | 黄民锦 | 全厅各处室 | 持续推进 | 按照有关规定积极主动向广西普法官网、广西财政网站、本厅政务微信等新媒体报送财政普法依法治理信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