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2017年深化大气污染防治 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良好

17.01.2018  14:43

  2017年以来,广西分解下达各市“十三五”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自治区人民政府与各市人民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推进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深化火电、钢铁、水泥、冶炼等重点行业以及20蒸吨/时及以上工业燃煤锅炉、窑炉烟气污染治理;鼓励、支持企业通过技术创新进步实现更低污染排放,对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和糖厂蔗渣燃料锅炉清洁燃烧技术推广进行奖补;督促各市抓好城市空气颗粒物面源污染治理,严格建筑施工工地、道路扬尘治理与管控,整治餐饮业油烟污染;召开全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推进会,开展“决战45天,打赢蓝天保卫战”专项行动,提出强化攻坚管理12条举措,派出督查组下沉到重点问题城市督促落实。2017年,整治燃煤小锅炉186台,完成计划任务179台的104%;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92856辆,完成计划任务5.775万辆的161%。

  2017年,广西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平均值为88.5%,与2015年持平;可吸入颗粒物(PM 10 )浓度为58微克/立方米,比2013年下降9.4%,超额完成《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下降5%目标;细颗粒物(PM 2.5 )浓度为38微克/立方米,比2015年下降7.3%,其中6个城市空气质量全面达标,比2015年增加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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