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聘南宁市“十三五”规划年度(2016年)监测评估课题研究单位的公告

29.09.2016  04:41
 

  《南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已于2016年3月印发实施。为强化《纲要》实施情况跟踪分析,推动我市“十三五”规划顺利实施,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南宁市“十三五”规划年度(2016年)监测评估》课题研究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组织单位(委托方)

  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课题研究内容

  重点围绕南宁市2016年实施“十三五”规划主要目标、战略任务、重大改革、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重要政策措施等的进展情况进行监测评估,分析年度规划实施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促进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

  三、参与选聘单位的条件和要求

  (一)公开选聘研究单位的范围,主要包括区内外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行业协会、设计咨询单位以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组织或机构,不面向个人。

  (二)申请单位须具有相关规划及问题研究的研究基础、研究经验和研究成果,近两年完成省级和市级(地级市)相关研究成果的数量不得少于三个。

  (三)课题组的人员结构及专业配置须规模适度、结构合理,与课题研究的内容和要求相适应(研究方向涵盖数量经济、区域经济等专业为佳),能够保证全过程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四)课题组负责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必须具备较高的专业理论素养和研究能力、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必须是本课题研究工作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并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近三年主持过国家、省级和市级(地级市)相关研究成果3个以上。

  四、申报内容及时间

  (一)申请单位可登录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首页(http://fgw.nanning.gov.cn/),在“通知公告”版块从《关于公开选聘南宁市“十三五”规划年度(2016年)监测评估课题研究单位的公告》中下载课题申请书。

  (二)请如实填写申请书一式3份,于2016年10月11日(星期二)前送交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展规划科(邮寄以邮戳时间为准);同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三)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单位的申报内容进行综合评估,择优选定,最终结果在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上发布。

  五、课题进度要求

  (一)签订协议。承担单位接到遴选结果通知后,于2016年11月1日前与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签订课题委托协议,正式确定课题工作方案和相关事宜。

  (二)课题开题。承担单位签订委托协议后,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召开课题开题评审会,启动课题研究。

  (三)中期评估。承担单位于2016年12月10日前形成初步成果,2017年1月20日前形成课题中期成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召开中期成果评审会。

  (四)课题结题。承担单位在中期成果的基础上,对课题进一步深化研究,于2016年3月20日前提交课题最终成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专家对最终成果进行评审,通过评审后3月30日前正式结题。

  六、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桂春路南一里1号南宁市发展改革委办公大楼1502室发展规划科

  邮政编码:530028  

  联系人:李梅

  联系电话(传真):0771-5772502

 

  附件: 《南宁市“十三五”规划年度(2016年)监测评估》课题研究申请书.docx

 

  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