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2015年社会消费品零售市场进入新常态发展

02.02.2016  17:43

2015年,河池市社会消费品零售市场进入新常态发展,全市消费需求虽然保持了增长势头,但是增速呈现出阶段性回落,由原来的“2位数增长”转向“1位数增长”,制约消费品市场增长的主要是石油及制品类、汽车类两大类消费增长乏力。全年全市共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243.3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8.8 %,增速比上季度高0.1个百分点, 排在全区第12 名。

一、消费品零售市场运行情况。

(一)2015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243.3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8.8 %。 按销售单位所在地分:城镇、乡村消费市场同步发展,差距逐渐缩小。2015年城镇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92.1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9%,乡村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1.2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1%,城镇增速比乡村高0.8个百分点,增速比上季缩小了0.9个百分点,城镇、乡村现个消费市场差距逐渐缩小。按消费形态分:餐饮消费收入增速高于商品零售增速。2015年全市实现餐饮消费收入17.5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3%,商品零售实现165.2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5%。

(二)批发业略有增长,但限上批发业仍持续下降。 全市1-4季度批发业实现销售收入142.1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6%,虽然有所增长,但限上批发业仍持续下降,1-12月全市限上批发业实现销售收入80.14亿元,同比下降9.9%,限上批发业的持续下降影响了批发业的增长。

(三)零售业主导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增长 。零售业作为消费市场的主导力量,对消费市场的拉动作用明显,2015年零售业实现零售额166.1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0%,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达68.3%,拉动增长8.8个百分点。其次是批发业,实现零售额53.9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1%,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22%,住宿餐饮业的比重比较低,住宿业占0.4%,餐饮业占9.1%。(如下表:)

2015年1-4季度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情及所占比重

指标名称

本年1-4季

上年同期

同比增长(%)

比重(%)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243.34

223.79

8.78

100

        其中:批发业

53.94

50.35

7.13

22.2

        零售业

166.16

152.37

9.05

68.3

        住宿业

0.97

0.88

0.88

0.4

        餐饮业

22.27

20.19

20.19

9.1

       

二、消费品零售市场存在的问题

(一)主导消费品市场增长的主要消费品销售增长缓慢 。全市限额以上零售额的增长主要是石油及制品类,这类占限额以上零售额的比重达51.19%。今年以来,由于成品油价格的几次下调,石油及制品类仅实现零售额19.97亿元,同比增长0.4%,难以推动全市消费市场的增长。

(二)限上企业少,规模小 。近几年,全市流通企业虽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是达到规模以上的限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企业较少,而大部分中小流通企业经营规模小、档次低,发展速度慢,达不到限上企业要求,因此限上后劲力量较弱。

(三)汽车消费外流。 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居民购买家用小汽车、高档家具、家电受到消费者广泛青睐,但本地市场规模小,品种少,在购买和选择过程中有一定的局限性,部分消费者为满足自己的需求,居民纷纷到南宁、柳州、百色等地购买,使本市部分汽车消费外流。

(四)网络购物冲击实体店销售 。随着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和网络购物的不断兴起,许多中青年消费者倾向于网购,对全市一些实体店、专卖店、零售商场造成很大的冲击。

三、几点建议

(一)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勾通,大力培育限上企业。 密切配合有关部门认真筛选,把符合条件的企业及大个体户列为培育入库对象,为全市社零总额的稳步增长奠定基础,带动全县消费品市场的快速发展。

(三)利用节假日,引导企业开展促销活动。 利用节假日,紧扣消费热点,积极引导全市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和大个体户根据传统节假日特点,紧扣消费热点,开展一些促销活动,拉动消费市场稳步增长。

(二)加快电子商务的发展 。目前全国电子商务发展迅速,使用网络销售是当前消费市场的趋势,是消费新增长点,商务部门要做好调查,加快电子商务的发展,引导零售企业网上零售,促进全市消费品零售市场的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