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2015年第二期受理申请通告

26.10.2015  12:29

  根据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有关政策规定,现决定开展南宁市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2015年第二期申请受理工作,特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请受理期限

  自2015年10月23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星期六、星期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受理部门

  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或者居住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申请。

   三、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应当在受理期限内按规定提出申请,在受理期限外提出的申请,受理部门不予受理。

  (二)具体申请政策及需提交的材料,申请人可以向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咨询,也可以登录南宁市住房局政务网(网址:www.nnfcj.gov.cn),南宁市保障住房资格审核和管中心(以下简称资格中心)政务网(网址:www.nnbzfsh.cn),搜索微信公众号“nnbzfshzx”或“南宁市保障住房资格审核和管理中心”关注资格中心官方微信公共平台,了解更多的信息。

  资格中心办公地址:南宁市望园路5号

  资格中心中心业务咨询电话:5705842

  南宁市保障住房资格审核和管理中心

  201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