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2014年精准扶贫工作促全市社会事业与民生保障上新台阶
桂林2014年精准扶贫工作促全市社会事业与民生保障上新台阶
本网桂林讯(蒋士林)2013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出台以来,2014年,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桂林市党委、桂林市人民政府相续出台了《关于创新和加强扶贫开发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创新和加强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新一轮扶贫开发工作在全区掀起了新的高潮,精准扶贫工作成为了2014年全区扶贫开发工作的第一要务。
2014年以来,桂林市的扶贫开发工作在自治区扶贫办的直接指导下,在市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全市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取得了显著成效。截止到10月底,全市精精扶贫工作全面完成,全市499个贫困村420457贫困人口录入完毕。全市累计投入各类扶贫项目8.26亿元,实施扶贫项目1122个,建设村屯道路382条357公里,解决了10万多人行路难问题,发展扶贫产业5.26万亩,使全市贫困村产业总规模达到了38.28万亩,贫困村人均有产业0.8亩,培训贫困群众8220人次。贫困村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18%,减少贫困人口7.8万人,大办促进了全市社会事业发展与民生保障工作上新台阶,圆满完成了年初自治区扶贫办赋予的桂林市扶贫开发工作任务。
坚持扶贫攻坚与全局工作相结合,走统筹扶贫的路子。新一轮扶贫攻坚以来,桂林市委、政府始终把扶贫攻坚与全局工作紧密结合,与其他重要工作同步推进,充分利用全市推进重大行动和重大项目的过程中,引导各类建设项目向贫困地区倾斜和布局,各方力量向扶贫攻坚区集中和汇聚。
坚持连片开发与分类扶持相结合,走精准扶贫的路子。打好扶贫开发攻坚战,战略重点在片,战术关键在村,战果体现在户。2014年,桂林市经过扶持的扶贫对象8.4万人,2万多贫困户脱贫,首次建档立卡的贫困户96.82%得到了扶持,有8万多户实现了脱贫。
坚持行政推动与市场驱动相结合,走开放扶贫的路子。在扶贫开发实施过程中,桂林市既坚持政府主导、行政力量有效推动,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度,也非常注重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更多地运用市场手段安排扶贫项目和资金,促进各类资源要素向贫困地区流动,同时,建立了扶贫项目和资金竞争立项机制,做到择优立项、先建后补、奖优罚劣,不断激发贫困地区的内生动力和活力。
坚持“三位一体”与自力更生相结合,走“造血”扶贫的路子。桂林市在大力实施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的过程中,既坚持做好“输血”工作,更重视做好“造血”工作,在强化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中不断增强贫困地区发展后劲的同时,更加注重在加快培育特色优势产业和人力资源开发中不断提高贫困群众的自我发展能力。
坚持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相结合,走生态扶贫的路子。桂林市扶贫开发工作始终牢固树立保护生态是脱贫之基、致富之道的理念,把项目建设与生态保护、防灾减灾结合起来,真正做到产业发展与环境保护互利双赢,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有机统一,人口、资源与环境良性循环。充分利用贫困村山多地少的特点,仅2014年,在全市发展毛竹、油茶、金银花、杉树等兼顾经济和生态保护两种功能的扶贫产业3万多亩,既增加了贫困群众的收入,又绿化了荒山荒地,促进了全市社会事业与民生保障上新台阶。
1月13日,桂林市市长唐琮沅、副市长陶立新等一行在全市社会事业与民生保障调研工作中指出,2014年全市的扶贫开发工作卓有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