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公布2014年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

06.01.2015  19:36

  近日,自治区财政厅、物价局联合印发《关于印发201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桂财综〔2014〕69号,以下简称《通知》),公布了我区截至2014年12月31日仍在执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名称、执收部门、资金管理方式和政策依据。目录包括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含全国性考试考务费目录)以及广西地方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同时单独编制涉及企业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 

  《通知》明确,2014年12月31日以前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以通知及所附目录为准,凡未列入通知及所附目录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可以拒绝支付。2015年1月1日及以后新增或调整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按照国家或自治区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信息报送:综合处                                      编辑:邓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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