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委员会完成2016年行政执法职责履行自查工作

08.08.2016  14:09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依法行政,根据南宁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部署,南宁市农业委员会于7月开展了为期一个月行政执法职责履行自查工作。本次自查工作范围是具体承担本委行政执法职权的各业务科室单位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2016年上半年行政执法职责的履行情况。自查内容一是是全面总结、梳理、分析本科室、本单位2016年上半年行政执法职责(包括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具体执行情况(包括作为和不作为),分析存在问题和原因。二是由委法制科牵头组织对上述行政执法部门全面履行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为做好此项工作,南宁市农业委员会及时制定相关文件,将开展自查工作内容要求下发到相关执法具体科室和单位,在各相关科室和单位自查基础上,由法制科分管领导带队,对全委各具体执法部门在2016年上半年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形成自查报告报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从自查和专项检查情况看,上半年,全委共开展行政处罚12起,行政许可2847件,行政强制2起,并采取了多种方式积极开展农药、种子、化肥、兽药、畜牧饲料、屠宰、动物卫生、渔业渔政、农机等领域专项执法检查,有效履行了法律法规赋予行政执法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