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贵港市政府采购工作取得五大成效

02.02.2015  17:09

  2014年,贵港市全面加强政府采购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管理和操作水平,取得了突出成效。全年全市政府采购预算为32.72亿元,实际采购规模为30.1亿元,同比减少30.55%,节约资金2.62亿元,资金节约率为7.99%,政府采购规模占全市地方财政支出比重为21.36%,比重较去年减少12.19个百分点。 

   一是政府采购规模稳中有升,采购监管水平不断提高。 随着基础建设的日益完善和政府采购监管水平的不断提高,贵港市货物类采购、服务类采购和工程类采购全面发展。2014年全市货物类采购规模7.72亿元,同比增长0.52%,占全市政府采购总规模的23.59%;工程类采购规模达22.58亿元,同比减少39.35%,占全市政府采购总规模的69.01%;服务类采购规模达2.42亿元,同比增加10.5%,占全市政府采购总规模的7.4%。其中,市本级政府采购规模基本稳定,市本级累计执行政府采购预算15.16亿元,实际采购规模达到13.48亿元,同比减少17.16%,节约资金1.68亿元,资金节约率为11.04%。 

   二是公开招标成为主要方式,采购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 2014年,全市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金额为22.18亿元,占采购总规模的67.78%,公开招标已成为本市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为进一步规范采购活动,贵港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信息实行采购招标文件预公示制度,并按要求及时在广西政府采购网、贵港市政府采购网等政府采购信息平台上发布。 

   三是集中采购管理逐步强化,采购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 贵港市政府采购的主要组织形式是集中采购,为加强集中采购管理,市财政局积极完善集中采购管理,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采购品目做到应采尽采。2014年,全市部门集中采购规模达32.07亿元,占采购总规模的98.01%,分散采购规模为0.65亿元,仅占政府采购总规模的1.99%。2014年4月开始实行批量集中采购工作,共开展了5期市直单位批量集中采购工作,采购金额合计124.87万元,实际采购合计94.98万元,节约资金29.98万元,节约率23.94%。  

   四是制度建设不断完善,采购预算管理进一步规范化。 出台了新的《贵港市市直单位货物和服务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取消了小额零星货物或服务协议定点采购制度,实行采购单位自行采购和批量集中采购相结合的采购方式。制定了《贵港市直单位政府采购价格指导标准》,价格指导标准的实施,进一步提高采购人采购预算编制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有效预防超标准采购,防止浪费。 

   五是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强,源头治腐作用有效发挥。 制定了《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管理制度》,用制度对监管工作进行规范和约束,减少和预防工作出错或徇私舞弊行为。强化审批流程相互监督制约机制,完善办理流程,明确岗位职责,规定采购监管审批工作流程必须要经过3个不同工作岗位的人审核;实行岗位轮换制度,不定时对人员进行岗位轮换,避免监管工作人员在一个岗位过久出现串通勾结等不法行为;实行双人监督制度,将开标评标的监督人员由1人增加到2人,通过加强监管人员之间的相互监督和相互制约机制,防止监管人员擅用职权干预评标等。 

     

信息报送:贵港市财政局                    编辑:卢清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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