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财政厅强化自治区本级2015年部门收入预算管理工作
07.08.2015 14:04
本文来源: 财政厅
为加强收入预算管理,确保自治区本级2015年各项收入应收尽收、应缴尽缴,近日,自治区财政厅进一步明确组织收入部门的工作责任,并对各部门收入预算管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收入征管工作
各部门征收的非税收入要按照规定的非税收入项目、预算科目、级次、缴库的方式和期限,及时足额缴库入户。一是政府性基金收入,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其他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上缴自治区国库。二是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等收入缴入自治区财政专户。三是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收入和非参公事业单位以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和担保等所形成的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纳入单位财务收支统一核算和管理,不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
二、规范非税收入超短收管理
对部门非税收入超收的使用,应在2015年11月底前向自治区财政厅提出增支申请,自治区财政厅将根据部门预算编制要求、“收支两条线”规定以及部门业务开展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后核定支出指标;对部门因政策调整或测算等各种原因导致非税收入短收的实行“短收减支”,自治区财政厅将核减其当年支出预算,当年无法核减的,则相应扣减下一年度的指标。
信息报送:预算编审中心 编辑:邓先亮
本文来源: 财政厅
07.08.2015 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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