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统计局完成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及事业单位预算批复工作

14.03.2016  14:11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批复自治区统计局2016年部门预算及2016-2018年部门三年滚动财政规划的函》(桂财预函〔2016〕82号)的精神,局党组专题听取2016年自治区统计局本级预算情况汇报,要求: 一是 坚持“统一领导,集中管理,量入为出,厉行节约”的原则,集中力量办大事,优先保证重点工作开展的要求。 二是 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预算法》,按财政批复预算执行,严禁挪用挤占预算,均衡合理安排预算支出,确保预算资金使用的有效与安全。 三是 按要求及时公开预算。2月29日,自治区统计局在门户网站和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公开了2016年预算收支总表以及“三公”经费预算总额,部门预算情况说明;同时对自治区统计局直属有关事业单位的预算进行批复。 四是 财基处要按各处室单位项目工作与经费支出科目情况,分解下达各单位年度预算,统筹安排,实行总额控制,包干使用;建立预算支出情况通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