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财政厅规范区本级2016年部门预算文本

23.07.2015  18:36

  为规范自治区部门预算文本格式,做好自治区本级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工作,近日,自治区财政厅下发了《关于自治区本级2016年部门预算文本格式规范及要求的通知》,对自治区本级2016年部门预算文本格式提出明确要求: 一是 明确部门预算文本的组成。部门预算文本由目录、编制说明和报表等三个部分组成。 二是 明确部门预算文本印刷和装订的基本要求。对部门预算文本制作印刷、装订顺序、页码格式、报送样式、封面纸张等均作出明确的规定。 三是 明确部门预算编制说明的基本格式和内容。要求预算部门从编制指导思想、单位基本情况、收入预算、支出预算、政府采购预算、征收计划、补助市县的项目等方面说明部门预算编制的详细情况。 

  自治区本级2016年部门预算文本格式的印发,有助于部门全面说明本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同时方便财政部门及自治区人大财经委进行有针对性的重点审核,从而进一步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信息报送:预算编审中心                                编辑:邓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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