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五项措施做好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

12.12.2014  19:01

  为加快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按完整、公开、透明、讲究绩效、严控风险、厉行节约和硬化约束的整体要求,柳州市对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方案作了调整和完善,从五个方面做好2015年度的部门预算编制工作。 

   一是坚持厉行勤俭节约,降低行政成本。 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区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等文件的规定,严格控制项目申报规模,切实保障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支出,原则上按照“零增长”原则安排部门预算;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进一步规范办公用房的管理,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取消一般公务用车”的规定编制预算,除执法执勤用车、机要通信、应急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及按规定配备的特殊业务用车外,不得申报一般公务用车购置。 

   二是 进一步提高预算细化率。 进一步细化项目支出预算编制,要求有预算分配权的业务主管部门提前做好项目的评估论证等前期工作,确保在编制项目预算时可以落实到具体单位、项目和金额,尽量做到预算批复下达即可执行。除据实结算的专款外,项目预算细化比率不低于80%。将原由财政局业务科室代编的部分全市性项目编入部门预算,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 

   三是推进项目支出分类及标准体系建设。 将项目按照资金使用性质分为会议、培训、办公设备购置、交通工具购置、聘用人员、专项业务、基本建设等类别,分类申报,结合我市制定的聘用人员工资标准、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通用设备配置标准等管理办法进行分类审核,规范项目支出定额标准管理。 

   四是改革市本级补助县区支出预算编列方式。 原由市本级列支的用于县区的专项补助资金及动用市本级财力安排的对县区的专项补助资金,由业务主管部门在部门预算的附件中编制补助县区项目支出预算,并尽可能细化到具体单位、项目和金额或提出细化分配的办法,由于客观原因在预算编制时暂时不能细化的,要研究制定预算细化的计划和期限,补助县区支出预算随部门预算一并提交市人大审议。 

   五是继续扩大市本级预算绩效管理试点范围。 2015年市本级所有预算部门均纳入预算绩效管理范围,部门依据易操作、易量化、易考评的特点在本部门(含二层单位)中选取1-2个社会关注度高、影响较大的项目编报绩效目标(除涉及国家安全、军事等涉密的项目外)。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试点部门达到市本级预算部门30%以上。在编制部门预算时同步编制绩效目标,随部门预算一并提交市人大审议。 

     

信息报送:柳州市财政局                    编辑:卢清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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