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雨露计划”扶贫培训工作的补充通知
桂开办发〔2014〕163号
关于做好2014年“雨露计划”
扶贫培训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市、县(市、区)扶贫办:
《关于做好2014年“雨露计划”扶贫培训工作的通知》(桂开办发〔2014〕76号,以下简称《通知》)和《2014年“雨露计划”扶贫培训工作问答》(以下简称《工作问答》)出台后,12月份2014年新的建档立卡信息管理系统开始运行,各市、县(市、区)扶贫办提出了一些操作层面存在的问题。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实事求是的精神,经研究,为进一步落实应补尽补政策,让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都得到资助,现将有关内容补充通知如下:
一、关于2014年建档立卡系统对象的补助问题
《通知》和《工作问答》出台时,2014年建档立卡工作尚未完成,运行生效时间未确定,以2012年贫困农户建档立卡信息管理系统来识别认定资助对象是有效的。鉴于今年11月底,各县(市、区)的建档立卡扶贫对象经过“两公示一公告”,已由各县(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确定,按照责任、权力、资金、任务“四到县”要求,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可对2014年建档立卡登记在册的贫困家庭子女参加“雨露计划”扶贫培训的给予资助。
二、关于2014年就读中、高职二年级学生的补助问题
对于2014年就读于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中、高等职业院校二年级(即2013年入学)并在2013—2014学年未获得扶贫培训资助的我区农村贫困户学生申请“雨露计划”扶贫培训资助,经核实,在2012年和2014年贫困农户建档立卡信息管理系统查找到名字的,各县(市、区)可结合实际情况,给予一次性资助3000元/人。原扶贫培训基地2013级续培生补助按《关于做好2013级职业学历教育学生扶贫培训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桂开办发〔2014〕39号)执行。
三、关于2014级高职本科学生的补助问题
我区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今年举办高职本科职业学历教育。对于2014年就读高职本科的学生(即由中职直接升读高职本科的学生),符合资助条件的,按照高职补助政策,给予每生每学年补助3000元,补助一、二年级。
四、关于申请审核截止时间的问题
符合资助条件的我区农村贫困家庭学生按照桂开办发〔2014〕76号文件的要求准备相关材料,于2014年12月25日前交户籍所在县(市、区)扶贫办审核。各县(市、区)扶贫办要抓紧时间审核学生的申请材料,于2014年12月31日前全部审核完毕。各市扶贫办加强检查指导,于2015年1月5日前汇总报送所辖县(市、区)2014年“雨露计划”扶贫培训完成情况到自治区扶贫办培训中心(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盖章传真,传真号:0771—2837423)。
其他事项按挂在广西扶贫信息网上的《工作问答》(见附件)执行。
附件:2014年“雨露计划”扶贫培训工作问答
201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