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县检察院2015年预防年度报告获县主要领导批示

25.05.2016  12:23

  广西检察网5月25日讯(通讯员  徐志鹏)近日,兴业县检察院向该县县委提交的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获得了该县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兴业县县委书记陆金学做出重要批示:“过去的一年,县检察机关主动适应新常态,认真履职,坚持惩治和预防并重,着力从源头上减少和遏制职务犯罪发生,取得了很好的成效。望进一步加大对民生、扶贫资金等领域职务犯罪的预防和查处工作,坚决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权益,为营造我县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做出更大的成绩。” 

  据悉,这是兴业县检察院预防年度报告连续第五年获得县主要领导批示。近年来,该院坚决贯彻党中央对反腐败斗争的重大决策,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始终把大案要案、社会关注的领域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危害民生民利的案件作为查办和预防的重点。特别是2015年民生资金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以来,该院进一步加大查办民生资金领域职务犯罪力度,全年立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4件5人,渎职犯罪案件3件5人,确保了民生资金落到实处,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2016年,该院将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饱满热情,回应党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 

  (作者单位:兴业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