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工商局监管与服务并重积极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11.01.2017  14:31
 

  2016年,为保护好老年和青少年消费者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提高弱势消费者的消费维权意识和能力,南宁市工商局立足部门职能,积极采取措施,从监管和服务入手,推进老年和青少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一是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提升维权意识。重点针对消费维权的弱势群体,围绕消费者反映的重点热点问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社区消费维权服务日、校园消费维权服务日、农村消费维权服务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制作《老年人消费维权宣传短片》、《青少年消费维权宣传短片》、《农民消费维权宣传短片》等5部消费教育公益宣传短片。针对老年人、青少年学生、农民消费者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65场次,共发放消费维权宣传手册4.35万册,播发消费维权宣传微信、短信120万条次,发布消费警示10期,接受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11250件,其中投诉748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7.9万元。

  二是走进社区学校,建立消费教育基地。为促进消费教育常态化,重点抓好消费教育基地示范点建设,先后建立兴宁区望州南社区老年人消费教育基地、兴宁区八塘村农村消费教育基地、西乡塘区唐山社区老年人消费教育基地、马山县老年人协会老年人消费教育基地、上林县大丰镇城南社区老年人消费教育基地、武鸣县城厢镇第三小学、横县职业教育中心青少年消费教育基地等10个基层消费教育基地建设,配置投影机、书籍、宣传工具等宣传教育设备;开展“百场消费教育大讲堂走进老年大学”、“红盾护蕾”进校园等活动,发放《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等宣传材料,向老年消费者揭露常见的“消费陷阱”,提醒其看清“免费”、“无效退款”等促销伎俩,不要轻信宣传和承诺的保健品功效,教育青年学生如何选购合格的学习用品、玩具和服装等,谨防上当受骗。据统计,教育基地开展消费教育大讲堂活动27场次,受教育消费者3200人次,获得老年和青少年消费者好评。

  三是针对老年人和青少年的消费特点,强化专项整治。先后开展“打假冒反欺诈保护老年消费者合法权益”、查处中央电视台3•15晚会曝光问题、红盾质量维权行动、红盾护蕾等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不合格商品、消费欺诈、虚假宣传等违法经营行为。继续强化商品质量监管,以儿童服装、鞋帽、儿童用品、家用小电器、取暧器等商品为重点,检查是否符合商品质量安全标准,标签、警示标识是否齐全,是否注明生产厂名和厂址,是否在商品包装上配有中文说明等,及时发现并防范商品质量隐患,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商品、假冒伪劣商品。针对涉及老年人和青少年用品,抽检儿童服装、眼镜、羊毛衫、电热毯、电暖器等商品52批次,对不合格商品进行下架处理,并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