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要求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做好春季学期开学工作
摘要提示: 广西教育厅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全区中小学幼儿园要做好春季学期开学工作和各类教育的专项督查工作,同时要确保春季学期开学和全国“两会”期间学校安全稳定。
中新广西网3月2日电 (记者 林艳华)广西教育厅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全区中小学幼儿园要做好春季学期开学工作和各类教育的专项督查工作,同时要确保春季学期开学和全国“两会”期间学校安全稳定。
提升学前教育发展水平
《通知》要求,全区各地要认真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创新办园机制,新建一批城镇公办幼儿园。继续组织多元普惠幼儿园认定,2015年计划扶持1000所多元普惠幼儿园。鼓励和支持示范幼儿园开展集团化办学,2015年计划扶持50个学前教育集团。实现2015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72%的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等文件精神,规范保教行为,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促进幼儿园实施科学保教,防止和纠正“小学化”倾向,提高保教质量。
要组织各级各类幼儿园要进行自查,重点检查幼儿园的安全和卫生保健工作、幼儿园课程的组织与实施、教师师德规范等方面的工作。加强对全区幼儿园保育教育的常规管理,规范保教行为,建立正常的教学秩序。
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
《通知》要求,各教育局要继续深化义务教育巩固率提高年活动,落实“控辍保学”工作“双线四包”机制,成立劝返学生工作组,加大对辍学学生劝返工作力度,严格学籍管理,妥善解决好学生入学中的问题和困难,努力完成自治区人民政府下达给各地的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刚性指标,确保今年全区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实现93%的目标。同时,要做好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
广西教育厅将结合开学检查工作对各地开展组织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进行专项督导检查。
同时,加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学校重点进行规范进校书刊管理、抓好师德修养、健全学籍管理制度、规范学生编班、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规范教学工作、改进和完善评价制度、加强思想品德教育、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抓好安全防范工作、抓好校园文化建设、加强学校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自查,认真整改学校常规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确保学校以崭新的精神面貌进入新学期。
推进普通高中突破发展
《通知》要求,要统筹2015年国家的普通高中改造计划资金、自治区普通高中基础能力建设资金和普通高中财政贴息资金等专项经费,新建和改扩建一批普通高中,进一步扩大普通高中办学规模,努力推动每一所普通高中达到国家办学标准。深化普通高中特色学校办学改革,支持普通高中特色学校建设,打造一批特色项目学校。大力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各地和各普通高中学校要全面落实课程方案,科学合理设置学校课程,不以任何理由擅自增减课程、课时,更不能少开或停开非高考科目,不得提前进行文理分科,要指导学生完成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总体评价工作。高三年级学生要建立毕业信息预警机制,完成电子档案,确保学生顺利毕业。
各普通高中学校进行自查,重点检查高中招生工作、学籍管理工作、规范教学工作、高中课程改革工作、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健全安全管理机制、健全财务制度等方面工作,认真整改学校常规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全区普通高中学校的常规管理,建立良好的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
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义务教育
努力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各市、县(市、区)教育局要认真指导学校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落实随迁子女和城镇户籍学生混合编班、统一管理,推动城市学校积极开展融合教育,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好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输入地参加中考、高考的政策,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认真做好农村留守儿童义务教育工作。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和各中小学校要,创新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与教育形式,重点关爱双亲外出农村留守儿童,优先安排农村留守儿童进入寄宿制学校就读,加强留守儿童心理健康辅导和安全保护工作,认真做好农村留守儿童义务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