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审结

24.03.2018  07:02

  中新网湛江3月23日电 (梁盛 叶树天)广东湛江市廉江法院3月23日对一宗非法采矿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添犯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罚金3万元,并赔偿国家损失18.98万元。

  据廉江法院介绍,这是广东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3年11月至2017年5月期间,李某添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雇请工人在属于禁采区范围内的横山列岭石场非法开采花岗岩石。2017年10月19日,廉江市国土资源局到横山列岭石场执法,在现场查获李某添非法开采的花岗岩81块。后该81块花岗岩石去向不明,至今未能追缴。

  经勘测,被查获的81块花岗岩的体积为260立方米,价值18.98万元。李某添破坏的林地面积3.34亩,为国家级生态公益林,林地保护等级Ⅲ级,属于开采石矿禁采区。

  法院审理认为,李某添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在禁采区内擅自采矿,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采矿罪,破坏了案发地的生态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造成国家损失18.98万元,依法亦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为惩治破坏矿产资源犯罪,保护自然生态环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完)

【 编辑:覃鸿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