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上半年水质优良率超九成

06.09.2018  09:37

  8月29日,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今年上半年我区水环境质量状况,以及饮用水源地保护专项行动环境问题清理整治进展情况。上半年,我区水环境质量优良比率超过九成,但是受工业、生活等多方面的影响,我区水质有下降之忧。其中,邕江水质呈全面下降趋势,南流江流域污染问题仍未解决。

上半年,邕江4个国家考核断面平均水质为Ⅲ类,与去年相比下降一个类别。

图为8月29日南宁邕江大桥附近的江景。唐辉吉摄

  一、水环境指标整体稳定

  据自治区环保厅副厅长曹伯翔介绍,今年以来,我区严格执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一海两江两湖库”水环境污染治理为重点,大力开展南流江、钦江等入海河流及入海排污口整治,全面推进流域内城镇生活污水、农村生活面源、畜禽水产养殖和工业污染治理等4项重点工作,从源头上控制主要污染物。

  上半年,我区水环境质量整体保持稳定,水质优良。51条主要河流97个断面中,满足或优于Ⅲ类水质的断面90个,水质优良比例为92.8%,同比上升3.1个百分点,水质状况优;超Ⅲ类水质的7个断面,主要出现在独流入海的南流江、钦江、白沙河等河流;列入国家“水十条”考核的52个地表水断面中,水质优良比例为96.2%;未达到优良的两个断面是南流江横塘和亚桥断面。近岸海域国家考核站位一、二类海水比例为90.9%,设区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2.5%。

  二、邕江水质降为Ⅲ类

  受城市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影响,目前我区水质仍有下降之忧。其中,邕江流域水质呈全面下降趋势。上半年,邕江4个国家考核断面平均水质为Ⅲ类,与去年的Ⅱ类水质相比下降一个类别,武鸣河叮当断面甚至出现Ⅴ类水质。

  南宁市环保局工作人员称,去年监测就发现邕江水质有所下降,原因包含上游网箱养殖、生活污水、禽畜养殖等带来的污染源。此外,还可能与两座新建的水利枢纽有关。

  “上游有老口水利枢纽,下游有邕宁水利枢纽,邕江市区段刚好位于两座水利枢纽中间。”该工作人员解释,邕宁水利枢纽计划今年10月完工,截流蓄水后,将抬高邕江南宁市区段5米水位,使得市区河段变成湖库型河流,导致水流量变小,河流自身净化程度降低,加上水位抬高后浸泡两岸,进而带来水质的一定变化。

  对此,南宁市将按照“先上游后下游、先截污后修复”的工作思路,以削减入河污染源为根本,加快网箱及禁养区内畜禽养殖点的清理整治,尽快完成邕江两岸直排口整治,持续巩固和提升已消除黑臭水体河段的整治成效,加快江南、埌东、三塘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改造、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及相关配套管网建设,全面排查整治邕江流域及左右江流域沿岸违法排污工业企业。此外,将继续采取水生态调度措施,最大限度地把老口航运枢纽对水质的影响降到最低。

  为了保障市民饮用水水质的安全,南宁已启动6家水厂取水口的搬迁工程,通过分期将市区水厂的取水口搬迁至老口枢纽上游约1.5公里处。具体来说,一期先将除三津以外的5家水厂取水口搬迁,随后搬迁三津水厂取水口,年底前完成邕江上游引水工程一期建设。

  三、南流江流域形势严峻

  去年,玉林筹集约12亿元用于南流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水质有了明显改善。不过,在今年的水质检测中,南流江两个国家考核断面均未达到Ⅲ类水质。其中,横塘断面为Ⅴ类,亚桥断面为Ⅳ类。

  南流江治理推进不力是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问题之一,也是今年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指出的突出问题之一。

  自治区环保厅水环境管理处副处长许桂苹称,今年4月,自治区先后印发两个有关南流江流域水环境治理的文件,环保等相关部门也进行了技术指导。同时,玉林、钦州、北海等已在养殖污染处理、生活污水处理、截污工程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经过综合治理,7月,横塘断面水质为Ⅲ类,亚桥断面水质为Ⅳ类。虽然水质有所改善,但与自治区的要求(横塘断面水质为Ⅳ类、亚桥断面水质为Ⅲ类)相比仍有差距,与国家“水十条”考核要求(两个断面水质均应为Ⅲ类)相比差距更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四、整治黑臭水体未如期完成

  在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方面,钦江东断面平均水质虽达到Ⅲ类,但极不稳定,4月份水质就为劣Ⅴ类。茅尾海水质长期不达标,防城港市东湾水质下降,去年以来都是Ⅳ类水质。沿海三市管网配套不完善,生活污水截污不彻底,市政入海排污口超标严重。今年,我区一、二季度入海排污口达标率仅为50%。

  此外,黑臭水体整治难度大。我区虽完成60%的黑臭水体整治任务,但在5月的黑臭水体整治专项督查中,生态环境部认为南宁市上报完成的38段黑臭水体有11段整治效果未达到要求,不予认定,仅完成71.1%,未能达到90%的整治任务。

  曹伯翔表示,下一步,我区将强化督查深入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对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情况开展省级“回头看”,严防问题反弹。同时,加强监测监控预警,推进水环境问题整治工作,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

  相关链接 各类水用途规定

  Ⅰ类水质:水质良好。地下水只需消毒处理,地表水经简易净化处理(如过滤)、消毒后即可供生活饮用;
  Ⅱ类水质:水质受轻度污染。经过常规净化处理(如絮凝、沉淀、过滤、消毒等),其水质即可供生活饮用;

  Ⅲ类水质: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一般鱼类保护区及游泳区;

  Ⅳ类水质:适用于一般工业保护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Ⅴ类水质: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超过五类水质标准的水体,基本上已无使用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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