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不动产明年统一登记 不强制更换产权证

22.11.2014  12:41

  广西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又传来新进展。

  据媒体报道称,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已于近日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方案》,明确了广西从2014年到2017年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工作任务和时间安排。

  2015年,广西各市县不动产统一登记机构将开始受理登记申请并颁发统一的证书。同时,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还将健全完善广西各类不动产登记配套规章规范,形成配套法规规章规范为支撑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体系。2015年年底前,各市、县不动产登记机构要设立统一窗口,制定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收件标准,业务办理规程,建立健全“首问负责”、“一站式”服务等配套措施。

  据了解,早于10月初,全国106个重点城市中约50%的城市启动了不动产统一登记相关工作。广西彼时基本完成不动产登记省级职责整合,成为启动相关工作的省份中的先行者。目前,广西虽已成立不动产登记局,但在不动产统一登记机构尚未建立、职责和资料整合尚未完成的过渡时期,各有关部门的登记办证工作仍将正常开展。

  值得一提的是,已经发放到群众手中的现有各类不动产权证书将继续有效,在新的不动产统一登记权利证书投入使用后,不会强制更换新的证书,而是通过今后的产权变更登记逐步替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