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两项气候可行性论证地方标准获批准发布

02.08.2016  23:04

  7月1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23项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发布,其中《重大建设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技术规范(DB45/T1357-2016)》、《建设项目选址气象灾害评估技术规范(DB45/T1359-2016)》两项气候可行性论证标准将于2016年8月20日起正式实施。

  据悉,《重大建设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技术规范(DB45/T1357-2016)》是对《重大建设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技术规范(DB45/T445-2007)》的第一次修订,修订后的标准规定了重大建设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分级、工作步骤、技术方法和报告书编制等。该标准实用性强、内容全面,适用于城市规划、国家和自治区重点建设工程、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和大型太阳能、风能开发利用项目的气候可行性论证,对广西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的开展有很强的技术指导作用。

  《建设项目选址气象灾害评估技术规范(DB45/T1359-2016)》规定了建设项目选址气象灾害评估的内容、评估等级和技术方法等。该标准主要针对各类气象灾害的易发性和危险性进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并对各类气象灾害的重现期进行分析,为建设项目选址提供科学依据。该标准的制定和发布实施,对指导建设项目选址、提高工程项目防灾抗灾能力、保障项目安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文/罗红磊 何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