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严厉整治保健品市场秩序

14.04.2017  00:03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保健品市场秩序,维护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近日,自治区工商局印发《关于开展2017年“红盾执法”3号专项行动集中整治保健类生活用品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的通知》,从即日起到11月底,组织广西全区工商机关通过宣传、教育、处罚、曝光等方法,分三个阶段从五个方面严厉整治保健类生活用品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

本次专项行动以查处虚假宣传、虚假表示、仿冒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为重点,加强对保健类生活用品生产企业在产品及包装上宣传的源头治理,加强对市场销售中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行为的监督检查。

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是4月30日前完成公告宣传及摸底调查;

二是5月1日--10月31日开展集中整治,依法从严查处维护消费者的维护经营行为;

三是11月1日--11月30日总结检查,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自治区工商局组织各地工商机关重点抓好五方面工作:

一是将专项行动作为工商部门规范市场、保障民生、促进发展的重要举措来抓,强化组织领导,制定详细方案,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任务。

二是加强与有关技术检测、认证单位合作,突破难点;完善与知名企业的联络机制,随时与被侵权企业建立联系,提高打击保健类生活用品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的执法效能。

三是强化措施,加强整治,加强网上市场和网络宣传的监管。

四是协同配合,强化执法。整合执法力量,加强内部沟通,密切与相关监管部门的协作。

五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地要通过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曝光典型案例,震慑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