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严守耕地资源保护红线 多措并举推进生态国土建设

26.01.2018  14:40

 

广西人大代表、广西国土资源厅厅长陈建军。 俞靖 摄

中新网南宁1月26日电(记者 林艳华 陈秋霞)“加快耕地保护新机制落地,加强源头管控性保护,努力做到‘不占少占’耕地”,广西人大代表、广西国土资源厅厅长陈建军表示,广西加强建设性保护,切实做到“补足补优”,加强激励性保护,发挥好“利益调节”作用,鼓励各地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

1月2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在南宁开幕。陈建军在会议间隙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表示,国土资源是生态文明建设的物质基础、能源来源、空间载体和构成要素,今年将坚持把生态文明理念贯穿国土资源各项工作始终,多措并举推进广西生态国土建设。

据介绍,广西将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体系。把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逐级落实到地块,牢牢守住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

提高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严格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开发监管制度,提升矿产资源开发规模化、集约化、科学化水平。加强非金属矿产源头管理,优化露天非金属矿的开发布局,厘清禁止开采区范围,合理划定允许开采区和开采规划区块,科学制定开采总量调控和采矿权数量指标,推动露天非金属矿绿色发展和转型升级。

严守耕地资源保护红线。强化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已经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一般建设项目不得占用,重大建设项目确实无法避让的必须严格论证,按法定程序报国务院审批。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管理方式,结合广西实际出台《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工作的实施办法》,按照“明责任、算大账、差别化”原则,落实多种渠道补充、多种资金投入的耕地占补平衡措施。

推进国土资源生态环境治理,完成市、县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并编制县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规划,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制定广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基金管理办法,加快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继续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大力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工程。加强地质遗迹保护和地质公园建设。

据悉,广西2017年超额完成补充耕地9000公顷、划定永久基本农田366万公顷的目标任务,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137.47万亩;剥离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2.41万亩。出台《广西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的实施意见》、《广西砂石土矿产资源管理办法》等一批政策,全区矿山企业“小、散、乱、差”及破坏环境现象得到遏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