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举办特色旅游名县暨旅游重大项目用地服务保障培训班

12.11.2014  17:22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总工程师、厅党组成员吴锡熹作专题讲课

培训班现场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区旅游发展大会精神及自治区关于推进广西特色旅游名县创建和旅游重大项目建设的总体要求,便于全区各级国土、旅游部门以及旅游项目业主们更好地掌握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旅游用地的政策法规和工作流程,11月11日至12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联合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在南宁举行广西特色旅游名县及旅游重大项目用地服务保障培训班。
    来自全区各市国土资源局、旅游局(委)分管领导、20个广西特色旅游名县创建县相关领导以及30个全区旅游重大项目负责人参加了培训。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总工程师、厅党组成员吴锡熹出席开班仪式并作旅游产业用地政策专题讲课。
    此次培训结合广西特色旅游名县创建的实际情况,邀请了自治区发改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相关专家就旅游产业用地政策、旅游产业用地改革试点实践、旅游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旅游产业项目用地报批业务以及旅游特色名县标准和鼓励政策等内容做了培训。
      据了解,广西力争用5年(2013-2017)时间,在全区建设20个左右具有广西特色的旅游名县。2014-2017年,自治区每年安排广西特色旅游名县创建县(市、区)各1000万元左右的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创建县的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和重点旅游项目建设。今年截至第三季度,全区特色旅游名县创建和旅游重大项目建设总体进展顺利,基本实现了时间与任务同步。从项目投资完成情况来看,桂林、柳州、梧州、钦州、贺州、玉林已完成年度任务的60%以上,其中桂林、柳州、梧州已超额完成年度投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