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西争取中央交通运输类专项资金成效显著

10.02.2017  17:03

  2016年广西共获得交通运输类专业资金152.63亿元,为广西交通运输领域的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服务保障能力、行业监管能力及智慧绿色交通建设能力的提高提供了强大的经费保障,对广西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获得的中央专项资金主要有: 

  一是争取了中央对地方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21.37亿元,合理安排用于交通基础设施养护和建设以及由原公路养路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公路运输管理费、航道养护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和水路运输管理费等“六费”安排的其他支出; 

  二是争取了中央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64.46亿元,专项用于崇左至靖西高速公路、农村公路路网改善工程、普通国省道灾后恢复重建、农村老旧渡船报废更新、公路甩挂运输试点项目、老旧汽车报废更新项目、交通运输节能减排项目、公路灾损抢修保通项目、内河航道应急抢通项目补助等项目; 

  三是争取了中央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44.72亿元,专项用于债务偿还、人员安置、养护管理和公路建设等项目; 

  四是争取了中央港口建设费安排地方建设项目支出预算资金2.98亿元,主要用于沿海港口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内河水运建设、支持保障系统建设、专项性支出、征管经费、支付船舶代理公司或货物承运人的港口建设费代征手续费以及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支出等项目; 

  五是争取农村客运出租车等行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预算资金6.83亿元,统筹用于支持公共交通发展,新能源出租车、农村客运补助,水路客运行业结构调整等项目; 

  六是争取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7.7亿元,统筹用于城市公交补助。 

  七是争取民航发展基金4.16亿元,统筹用于民航基础设施建设;货运航空、支线航空、国际航线、中小机场、西藏机场补贴;通用航空发展;民航安全、教育、信息等事业发展;征管经费、代征手续费及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支出。 

  八是争取中小机场补贴资金0.41亿元,专项用于弥补机场提供普遍服务发生的支出。 

 

报送单位:工业交通处    编辑:耿学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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