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交警:客车超速成群死群伤事故主因
摘要提示: 12月2日是第三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今年的主题是抵制七类违法 安全文明出行。这七类违法分别是超速、超载、酒驾、毒驾、闯红灯、占用应急车道、不礼让斑马线。 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交警介绍,这七类违法行为的...
12月2日是第三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今年的主题是“抵制七类违法 安全文明出行”。这七类违法分别是超速、超载、酒驾、毒驾、闯红灯、占用应急车道、不礼让斑马线。
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交警介绍,这七类违法行为的一个明显特征就是违反法律、野蛮驾驶、背弃文明。在广西,七类违法行为占所有交通违法行为总量近四分之一,而超速更是位列之首,是“马路第一杀手”。超载、占用应急车道常见多发,毒驾已成为严重危害交通安全的新问题,社会高度关注。
客车超速成群死群伤事故主因。十次事故九次快、一次超速有十害。据广西交警总队统一执法处副处长吴晓军分析,超速行驶容易造成追尾、翻车,影响驾驶员判断,后果严重。
吴晓军举例说,如果时速为50公里,发生事故时,车辆相当于从三层楼高度坠落;如果时速为100公里,发生事故时,车辆相当于从十层楼的高度坠落。如果与行人发生碰撞,当时速为20公里时,行人死亡率为10%;时速为40公里,行人死亡率为40%;时速为50公里,行人死亡率约为60%;而时速达到100公里时,行人死亡率则为100%,超速行驶发生碰撞,极易导致车毁人亡。
目前,客运车辆超速已经成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事故的主要原因。据统计,从2013年至2014年10月,广西发生因超速行驶导致交通事故起数177起,占事故总数的2.6%。
毒驾成为危害公共安全新问题。近年来,毒驾也进入社会公众关注的视野,成为严重危害交通安全的新问题。吸毒比醉酒对机动车驾驶人的影响更大,对道路交通安全威胁也更大,毒驾造成的交通事故后果极其严重,对群众生命财产危害极大。而更为严峻的是,由于隐蔽性强,毒驾往往难以查处。吴晓军分析说,从主体特征来看,毒驾当事人大多数不具备明显外部特征,难以发现,往往要发生交通事故后经过检验才会发现为毒驾。
11.9%货车因超载行驶引发事故。根据调查,大货车超载违法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恶性交通事故频繁发生,主要形态为爆胎翻车、制动失效撞车等。2014年1月至11月20日,广西涉及货运车辆道路交通事故占同期事故总数的29.5%,涉及货运车辆超载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占同期货运车辆事故总数的11.9%。
农村等地区酒驾违法行为多发。据统计,从2013年至2014年10月,广西发生因机动车驾驶人酒后驾驶导致交通事故327起,占事故总数的4.9%。自“醉驾入刑”以来,虽然公安机关依法治理酒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广西交警部门分析发现,农村等地区酒驾违法行为仍然多发,治理酒驾任重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