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今年完成12个立法项目 学前教育条例列预备项目
近日,《自治区人民政府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以下简称《立法工作计划》)获自治区十三届人民政府第二十九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立法工作计划》,今年广西要完成立法项目12个,包括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等,并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学前教育条例》列入预备项目。
今年完成12个立法项目
根据《立法工作计划》,自治区人民政府2019年立法工作的重点是及时完成有关推进机构改革、证明事项清理、优化营商环境、生态环境和民生等急需制定或者修改的立法项目。
具体到立法工作安排,2019年要完成的项目为12个。
12个立法项目
●推进机构改革
贯彻落实国务院、司法部关于推进机构改革的要求,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打包”修改或者废止相关地方性法规。
贯彻落实国务院、司法部关于推进机构改革的要求,“打包”修改或者废止相关自治区人民政府规章。
●水路运输管理
为加强水路运输管理,保障水路运输安全,促进水路运输发展,修订《广西壮族自治区水路运输管理条例》。
●优化营商环境
营商环境是经济软实力和综合竞争力的重要体现。为优化营商环境,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金融监督管理
为加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促进地方金融发展,防范地方金融风险,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工作条例》。
●生态环境
为防治水污染,保护水生态,保障饮用水安全,维护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水污染防治条例》。
●民生关注
为规范物业管理活动,修订《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
为保障城乡居民基本生活,规范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
●证明事项清理
贯彻落实国务院、司法部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有关工作要求,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打包”修改相关地方性法规。
贯彻落实国务院、司法部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有关工作要求,“打包”修改或者废止相关自治区人民政府规章。
●经济发展
为保障和促进广西北部湾经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修订《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条例》。
●宗教事务管理
为规范宗教事务管理,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宗教事务管理办法》。
学前教育条例列入预备项目
学前教育一直是百姓关注的民生热点。据了解,民盟广西区委在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上曾递交提案,建议适时启动《广西壮族自治区学前教育条例》立法程序。
自治区教育厅对此答复,近年来,山东省、江苏省、安徽省、浙江省等省份都出台了符合该省实际的学前教育地方性法规,通过制定法规的形式规定要多种形式举办学前教育机构,加大公共财政对民办学前教育机构的支持,解决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师资队伍的建设等问题。从相关省份的成功实践经验来看,因地制宜制定适合广西实际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学前教育条例》是有必要的。广西将先行开展前期调研工作,待条件成熟后,再启动有关立法程序。
记者注意到,在《立法工作计划》中,《广西壮族自治区学前教育条例》被列入今年的预备项目,将由自治区教育厅起草。据悉,今年,自治区人民政府的立法工作要完成11件预备项目,涉及城市管理、野生动物保护、劳动保障、学前教育等多个方面。
11个预备项目
●《广西壮族自治区陆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规定》(修订)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木种苗管理条例》(修订)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用水供水条例》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公路管理条例》
●《广西壮族自治区无线电管理条例》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学前教育条例》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中医药壮医药条例》(修订)
●《广西壮族自治区法治宣传教育条例》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规定》
立法要回应
人民群众诉求
《立法工作计划》还对立法工作提出要求。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草案,要坚持问题导向,找准实践中存在的主要矛盾、突出问题并加以解决,回应人民群众的诉求。
坚持广泛听取意见。在报送自治区司法厅前,起草部门应当将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同时书面征求相关部门和设区市人民政府的意见,并通过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问卷调查等形式,主动征求有关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律师协会、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社会组织、民营企业、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
对当年完成的项目,起草部门要将送审稿及相关资料报送自治区司法厅,并配合做好审查修改工作。对预备项目,负责调研的部门要在10月底前完成调研,将调研报告及相关资料报送自治区司法厅,并配合做好评审工作。对完成调研且通过评审的预备项目,在确定下一年度立法计划项目时优先安排。 (记者 韩沛)
编辑:罗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