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今年将为企业减少融资成本60亿元

05.05.2016  00:29
      自治区政府日前出台《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若干措施的意见》,明确提出我区将进一步落实国家贷款利率政策,力争广西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加权平均利率在2015年的基础上下降50个基点以上,融资性担保公司担保费在原来的基础上下降30%;加大对企业直接债务融资的奖励力度,出实招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

      有关专家分析,按照《意见》精神,以2015年我区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不含贴现、个人住房贷款、信用卡透支等业务)加权平均利率为6.27%和2015年末全区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余额11875亿元为基数进行测算,今年人民币贷款加权平均利率降低将为我区企业减少融资成本约60亿元。

      据悉,为进一步发挥政策性融资性担保和再担保公司作用,我区将积极推动以广西再担保有限公司和广西农业信贷担保有限公司为龙头的政府性、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着力实现政府性、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市级全覆盖;学习和借鉴“安徽模式”,推动各级政府建立政银代偿分担机制,按照原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银行、原担保机构所在市或县政府按照4∶3∶2∶1的比例分担担保代偿责任;代偿风险分担机制的融资性担保公司担保费在原来的基础上下降30%,从而增加融资担保有效供给,为我区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提供更多资金支持,切实降低其融资成本。

      《意见》提出,对成功开展资产证券化和发行公司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企业,自治区按实际发行金额的1.5%给予一次性奖励,对每家企业的奖励金额不超过100万元。据悉,该政策的实施期限至今年12月31日,旨在推动区内更多的企业主动运用资产证券化等直接融资工具,调整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提高综合竞争实力。(记者/谭卓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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