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从业人员分布特征及潜力分析——广西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分析之十三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资料显示,2013年末广西法人单位从业人员671.38万人,比2008年末增加182.81万人,增长37.4%。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353.69万人,比2008年末增加43.66万人,增长14.1%。
一、广西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分布特征分析
从2013年经济普查数据看,广西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具有如下几方面的特征。
(一)企业是吸纳从业人员的主体。 2013年末广西二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671.38万人,其中企业法人从业人员481.64万人,占全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71.7%,成为广西法人单位从业主体。
(二)内资企业占绝对优势。 在全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从业人员636万人,占全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94.7%。在内资企业中,又主要以私营企业、国有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为主,三种类型企业从业人员分别占内资企业从业人员的33.1%、30.8%和22.1%。
(三)第三产业吸纳从业人员能力强。 2013年末广西第一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8.17万人,占全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1.2%,第二产业从业人员220.87万人,占32.9%,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442.34万人,占65.9%。第三产业成为吸纳从业人员的主要产业。
在第三产业中,吸纳从业人员最多的行业分布是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教育,批发和零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房地产业,这7个行业从业人员占第三产业从业人员的67.5%。
( 四)事业法人从业人员行业聚集明显。 2013年末广西事业从业人员119.15万人,其中教育行业55.51万人,占全部事业单位的46.6%,卫生和社会工作26.93万人,占22.6%,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15.56万人,占13.1%,三个行业占全部事业单位从业人员的82.3%,事业单位从业人员聚集明显。
( 五)地区分布体现了经济发展水平。 2013年南宁、柳州、桂林和玉林市4市合计常住人口2121.27 万人,占全区的45.0%,地区生产总值7669.95亿元,占全区53.4%,固定资产投资6126.86亿元,占全区的51.5%,公共财政预算收入567.85亿元,占全区的43.0%。而同期4个市从业人员为397.79万人,占全区的59.3%,经济的发展促进了从业人员的增加,而从业人员的增加,也促进了经济的发展,从从业人员的地区分布看,体现了经济发展的水平。
( 六)个体经济成为从业主渠道。 2013年末广西有证照个体经营户70.61万户,从业人员232.6万人,个体从业人员相当于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34.7%,加上无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216.46万人,个体从业人员为449.06万人,相当于全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66.9%,成为就业主渠道。
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组情况看,广西有证照的个体经营人员主要从事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制造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这四个行业有证照的个体经营户达到67.43万户,占全部个体经营户的95.5%,从业人员达到219.83万人,占全部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的94.5%。其中,个体经营户户数和从业人员最多的是批发零售业,该行业有证照的个体经营户达到53万户,占全部个体经营户的75.1%,从业人员达到149.32万人,占全部个体经营从业人员的64.2%。
( 七)在新开业单位就业的从业人员主要集中在企业。 2009年-2013年开业的法人单位共10.98万家,其中批发零售业、制造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等五个行业企业法人单位7.75万家,占新开业法人单位的70.6%,公共管理社会保障社会组织仅7750家,占新开业法人单位的7.1%;在从业人员方面,在2009年-2013年开业的法人单位就业从业人员156.6万人,其中在以上五个行业企业法人单位就业的从业人员达到110.05万人,占新开业单位从业人员的70.3%,在公共管理社会保障社会组织就业的从业人员仅9.78万人,占新开业法人单位的6.3%。说明广西作为后发展地区,注重发展实体经济,既扩大了就业,也有力地促进了广西经济的发展。
二、广西就业人员潜力分析
(一)具有强大的劳动力资源。 广西是劳动力资源大省,2013年广西常住人口有4719万人,其中15-59岁劳动年龄人口3096万人,比2010年增加279.4万人。2013年劳动年龄人口占常住人口的比重为63.5%,比2010年提高3.9个百分点。强大的劳动力资源为经济的发展提供了人员保障。
( 二)低技术产业从业人员所占比重大,高技术产业所占比重小。 按行业小类分,从业人员排第一位的是房屋建筑业,达到62.8万人,占全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9.4%。在全部个体从业人员中(有证和无证),从事批发零售业的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达到261.18万人,占全部个体从业人员的58.2%,说明广西从事房屋建筑和批发零售等低技术行业的从业人员占了相当大的比重。而从事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仅为1.57万人,仅占全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0.2%。
(三)传统产业从业人员比重大。 2013年广西从事建筑业从业人员87.7万人,批发零售业59.44万人,住宿餐饮业12.49万人,采矿业12.14万人。以上4个行业从业人员占全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25.6%。
(四)战略性新兴产业单位少规模小。 2013年广西战略性新兴产业法人单位149家,从业人员61044人。其中:大型企业9家,从业人员36493人;中型企业24家,从业人员14527人;小微企业115家,从业人员10021人。战略性新兴产业从业人员占全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0.9%。
(五)结构性失业突出。 第六次人口普查资料显示,2010年广西16岁以上就业人口中,受教育程度为研究生的仅占0.2%,比全国平均水平低0.2个百分点;为大学本、专科的占7.2%,比全国低2.5个百分点;为高中的占11.4%,比全国低2.5个百分点。劳动力素质层次较低,与产业结构升级不匹配,导致新兴产业、高技术行业和技能型职业所需人员供不应求,现代制造业、服务业所需的专业技术和各类技能人才严重短缺。劳动力市场上不需要任何技能的普通工人供大于求,而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则求大于供,造成结构性失业突出。
三、扩大就业的几点建议
从广西从业人员分布特征及潜力分析可以看出,企业是吸纳人员就业的主体,但由于广西仍处于后发展地区,社会经济发展还相对滞后,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出努力,积极扩大就业。
(一)大力发展实体经济。 2013年广西法人单位23.76万家,从业人员671.38万人,平均每个单位从业人员28人;其中企业法人14.92万家,从业人员481.64万人,平均每个法人企业从业人员32人;有证照个体户70.61万户,从业人员232.6万人,户均3.3人。广西属于人力资源大省,新设立一个法人单位可吸纳28人就业,新增一个法人企业可吸纳32人就业,新增一个个体户,可吸纳3.3人就业,在实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的情况下,将会发挥人力资源大省的优势,不断扩大就业人数。
(二)发展壮大服务业。 服务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发展服务业,是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必由之路,是吸纳城乡新增就业的主要渠道,也是解决民生问题、促进社会和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2013年广西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36%,比全国的46.1%低10.1个百分点,发展壮大服务业仍有很大的潜力可挖。为此,必须把加快发展服务业作为一项重大而长期的战略任务抓紧抓好,发挥服务业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作用,在巩固现有传统服务业的基础上,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
(三)提高就业人员素质。 广西是劳动力资源大省,但由于劳动力素质偏低,特别是农民工,造成了结构性失业的问题突出,随着经济结构调整,以及产业转型升级,结构性失业的问题将在今后一段时间内存在。因此,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创新培训方式,包括采取集中培训、“菜单式”培训、技能提升、培训基地建设等方式,加大对新增就业以及再就业人员的培训,通过培训,提高就业人员的素质,从而达到扩大就业的目的。
(四)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 新型城镇化的关键是人的城镇化,而人的城镇化的关键是在城镇能够实现稳定就业,主动力就是扩大就业和升级就业。2013年广西城镇化率为44.8%,比同期全国的53.7%低8.9个百分点,在全国排第25位。因此,加大新型城镇化建设力度,提高城镇化质量和水平,对于扩大就业将发挥积极的作用。
(五)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 广西与全国一样,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要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必须要坚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通过一人的创业带动一批人的就业,拓展就业空间;要坚持简政放权,用改革的办法搭建更优创业平台,用市场的力量创造更多就业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