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企业法制建设协会召开宣讲会暨表彰会

18.03.2015  20:26
3月14日,由广西企业法制建设协会举办的“司法改革与企业法制建设”宣讲会暨2014年度广西企业法制建设工作奖先评优表彰大会在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举行。广西企业法制建设协会会长、广西建工集团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肖太福,自治区法制办行政执法监督处处长李文金、自治区高院执行处处长莫宗艳、自治区检察院民行处处长陈春云、玉林师范学院法商学院院长蒋慧、自治区国资委政策法规处副处长俸荣鑫出席会议。此外,协会会员企业领导及法务人员共计50多人参加大会。会议由广西企业法制建设协会秘书长陈莉主持,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审计法务部部长龙君致辞。

来自自治区法制办、自治区高院、自治区检察院、玉林师范学院等单位的专家学者,分别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服务企业发展”、“新形势下执行信息化的若干问题”、“民行检察监督的新职能新动向”、“新民诉法环境下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等司法改革与企业法制建设工作的热点问题作了宣讲交流。专家学者认为,推进广西法治政府建设,政府要做到法定职权必须为、履行职责不推诿,做好自身定位,服务企业发展,寻求政府执法与企业发展的平衡点;法律权威要靠执行,针对当前法院执行难的问题,法院要积极推动执行信息化建设,检察院要加大力度进行检查监督;新民事诉讼法解释在管辖权、回避、送达等方面做了新的规定,企业要积极面对,并做好法律风险管理工作。

广西企业法制建设协会会长肖太福指出,依法治企是依法治国的应有之义和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要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企业依法治企指明了方向。广西企业法制建设要围绕“三个一”工程展开,即建立一套法律风险防控制度、建立一套健全的法律事务机构、建立一支精英的法律服务队伍,各会员企业也要一起努力,共同推动广西企业法制建设。

大会表彰了一批法制建设先进企业与先进个人。广西建工集团等10家企业获得2014年度“广西企业法制建设十佳单位”称号,广西柳钢集团等15家企业获得2014年度“广西企业法制建设示范单位”称号,涂方祥等10名企业法制工作者获得2014年度“十佳企业法制建设工作先进个人”称号,梁雄等20名企业法制工作者获得2014年度“广西企业法制建设工作优秀个人”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