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伴生放射性矿普查走在前列
历时约50天,动用41支队伍共160多人,累计行程近10万公里,获取10万多个监测数据……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全面完成4036家企业的现场调查、现场初测工作,完成近300家纳入详查企业的现场采样、实验室分析工作,进度和质量走在了全国前列。
为何要进行伴生放射性矿普查,背后又有哪些不为人知的故事?近日,记者采访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有关负责人。
据核与辐射安全管理处负责人介绍,自然界中有很多矿物资源是与天然放射性核素共生的,当矿物中的放射性物质达到一定比例时就称为伴生放射性矿,即含有较高水平天然放射性核素浓度的非铀矿(如稀土矿和磷酸盐矿等)称为伴生放射性矿。
一些从事伴生放射性矿物资源开采、冶炼和加工的工业企业,如果在生产工艺和环保处理设备技术上达不到相应的标准,可能导致放射性污染。
为了避免和减轻伴生放射性矿污染源对生态环境、人们生产生活的破坏和影响,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成立了广西伴生放射性矿普查工作组,统一指挥、组织协调广西伴生放射性矿普查工作,成立由6个质保组组成的广西伴生放射性矿普查质保领导小组,具体承担广西伴生放射性矿普查现场监测、采样和分析质量保证工作。
广西普查企业数量约占全国1/4,普查工作量大、难度高。为提高工作效率,严格质量控制,确保普查数据准确有效,广西充分利用先进信息技术,自行开发伴生放射性矿普查软件,并配置平板电脑和手机APP移动端,规范、简化现场监测工作。这样就实现了普查企业信息、监测点位、照片、监测数据等信息实时查询,实现普查单位和监测数据“一张图”,进一步推进广西核与辐射信息化建设。
同时,制作普查员证,实现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官方网站在线核查,保证普查便利、权威。并为每支普查队伍配备GPS,实时监控普查路径、轨迹,助力普查质量控制。
在满足国家技术规范要求的同时,为防止出现“漏网之鱼”,广西普查部门主动提高标准,对监测对象表面1米处伽玛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超出本底100nGy/h~150nGy/h(纳戈瑞每小时)时,在外照射最高区域采集固体样品纳入实验室分析,使普查质量得到更好保障。
同时,广西主动加压,积极作为,增加普查近1000家位于铀矿成矿区的其他矿种企业,为全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打好基础。此外,为每位现场普查人员配发个人剂量计,监测普查期间累积受照剂量,并多次开展安全生产教育,确保现场监测全过程零事故报告。
为检验广西伴生放射性矿普查初测及详查采样工作成效,确保广西伴生放射性矿普查工作满足国家要求,今年5月4日,自治区普查办组织开展并高质量通过广西伴生放射性矿普查中期评估。
生态环境部辐射源安全监管司相关负责人出席评估会议并指出:“广西伴生放射性矿普查初测任务约占全国1/4,广西普查办不畏任务繁重,创新工作模式,主动加压作为,严格质量控制,谋划成果转化,并率先在全国组织伴生放射性矿普查中期评估,为全国伴生放射性矿普查创新了工作思路。”
广西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广西正根据伴生放射性矿普查监测分析结果,积极谋划广西伴生放射性矿普查成果转化。其中一个方面,即是针对已纳入普查的近1000家建材类企业的监测分析数据,挖掘分析花岗岩、页岩、大理石等建材类矿种放射性水平及对环境影响,为建材行业辐射环境监管提出对策。
下一步,广西将积极推进伴生放射性矿普查成果转化,进一步强化广西核与辐射安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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