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西儿童权益保护与家庭教育培训班在邕举办
培训班开班仪式上,自治区妇联儿童部部长何亚联做开班讲话
2015年4月1-3日,由自治区妇联、广西家庭教育研究会主办的2015年广西儿童权益保护与家庭教育培训班在南宁顺利举办,各市妇联选派的优秀的家庭教育骨干代表共53人参加培训。
根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依法治国以及践行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要求,培训课程新增了依法治国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家庭教育、儿童权益与法律保护、儿童保护典型案例分析等内容,由中共广西区委党校副教授梁太波、广西妇女干部学校刘萍、滕洁贞、周健老师以及自治区妇联儿童部调研员韦小宁为学员授课。
广西妇女干部学校高级讲师周健在给学员上参与式教学课程
培训班重点就家庭如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依法保护儿童权益进行探讨,主要可以归纳为以下两个方面:第一,传承良好家风,弘扬家庭美德,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强大推动力。从价值观形成的过程来看,一个人的价值观不是与生俱来的,也并非自然向善,它是在后天的环境和教育的影响、造就之下,经过个体自身的作用而逐渐形成的,在这一过程中,家庭环境和家庭教育是最初的作用力;第二,家庭是儿童发展中最早的、最长久的环境,是儿童权利保护的起点。家长有义务确保孩子各项权利的实现,但现实生活中,家长有意无意成为儿童权利的侵害者。家庭暴力受害经历对于成长的儿童有非常负面的影响,使得他们长大后较易成为家庭暴力施暴。暴力伤害对儿童健康以及家庭社会造成的严重后果,还给社会经济带来压力, 造成儿童住院治疗、心理咨询治疗和长期康复保健等儿童福利费用的增加。因此,家庭是预防儿童受暴力伤害的起点,父母对子女享有亲权,是当然的第一顺位法定监护人,监护人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子女人身安全的责任及作为主要监护人对子女伤害他人的赔付义务,儿童父母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需要进一步加强。
今年,自治区妇联将继续深化家庭教育大讲堂八桂行活动,重点把家庭教育大讲堂八桂行活动推进企业、社区、农村开展宣讲活动。学员通过培训以后,将到不同的社区、村屯、学校、企业等开展家庭教育宣讲活动,为广大农村家长及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人进行家庭教育知识的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