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全面落实不动产颁证工作

02.09.2016  15:11
    本报南宁讯 (记者/唐广生 通讯员/石钖 实习生/钟广莲)广西大力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并取得积极成效:至8月29日,14个设区市、75个县(县级市),14个设区市所辖的35个城区(不含刚批准设立的3个城区)全面落实了不动产统一登记颁发新证、停发旧证工作,全区110个县级行政辖区完成率达100%。截至目前,全区共颁发不动产权证书约6.4万本、不动产登记证明约5.3万份。
    据了解,在2015年提前一个月全面完成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机构整合,示范市县落实颁发新证、停发旧证的基础上,今年以来,广西通过召开推进会、下发文件指导、制定时间节点、倒排工作进度、现场督导、全区通报、绩效考核、评先评优等方式,大力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颁发新证、停发旧证工作。结合国务院即将开展的专项督查,广西还制定下发了自查工作方案,进行全面自查,确保了全区不动产统一登记“发新停旧”任务的全面落实。
    据悉,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已通过统一组织招标,研发了符合不动产登记制度要求的信息系统,在“金土工程”的基础上形成了自治区、市、县三级联网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目前已具备整体接入全国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