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广西公布食品药品十大典型案例 严惩制假造假行为

27.01.2016  12:42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食品药品十大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现场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稽查局(稽查总队)局长黄建国公布典型案例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治安警察总队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处处长成天晓公布典型案例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新闻宣传处处长陈世东在发布会上发表讲话

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工作人员深入辖区内食品经营户进行专项食品抽检工作

  人民网南宁1月26日电 1月2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了2015年查处的食品药品违法案件中案情复杂、涉案金额较高、社会影响恶劣、具有警示作用的“十大典型案例”。

  当天公布的食品药品十大典型案例包括:玉林市华济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假劣药品及未按照规定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案;玉林市祥生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假劣药品及未按照规定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案;广西健一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中药饮片加工厂生产、销售假劣药品及未按照规定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案;广西圣康新药特药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中药饮片分公司生产、销售假劣药品及未按照规定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案;桂林兴达药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假劣药品银杏叶片案;南宁市韦某某等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钦州市陈某、符某某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狗肉案;柳州市桂坤酒厂、柳州市德顺酒厂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贵港市峡山酒厂有限责任公司、火烧天酒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玉林市廖某某、陈某某等人生产、销售假药案。

  此次公布的十大案件具有案情复杂,涉案金额大;部分有证企业利益熏心,罔顾法律,违法生产、销售假劣药品;以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和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为主,形成了地下链条,违法犯罪手段隐蔽的典型共性。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公安部门密切配合、认真履职,按照“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的要求,充分发挥社会共治和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的作用,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依法履职,敢打善查,始终保持打击假劣食品药品高压态势。

  2015年,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公安部门全年共查处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违法案件10095件,罚没款合计6612.661万元,捣毁制假售假窝点69个;办理食药领域犯罪案件35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70名,逮捕334名,涉案金额逾2亿余元。其中,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挂牌督办案件4起,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挂牌督办案件17起,公安部挂牌督办10起,发起全国集群战役5起,有力地打击了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维护了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李东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