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农业机械化发展“十二五”规划
(2011-2015)
“十二五”是广西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加快推进“富民强桂”的关键时期,也是广西农业机械化加快发展的战略机遇期。科学编制和组织实施农业机械化发展“十二五”规划,对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农业装备水平、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进农业现代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及自治区党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和自治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农业机械化实际,制定《广西农业机械化发展“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
一、“十一五” 农业机械化发展成效
(一)农业机械装备总量持续增长
农业机械装备总量持续增长,装备结构进一步优化,农业机械原值、农业机械总动力均超过“十一五”规划目标。2010年农业机械原值达到200.8亿元,是“十一五”规划目标的1.3倍,比2005年增加76.7亿元,增长61.8%,年均增长12.4%;农业机械总动力达到2768万千瓦,是“十一五”规划目标的1.2倍,比2005年增加858万千瓦,增长44.9%,年均增长9%;各类拖拉机(含大中型拖拉机、小型多功能拖拉机、小型拖拉机、耕整机)拥有量达到111.5万台,是“十一五”规划目标的1.6倍,比2005年增加49.2万台,增长79%,年均增长15.8%;其他农业动力机械拥有量达到175万台,比2005年增加44.7万台,增长34.3%,年均增长6.9%。
(二)农业机械化作业水平不断提高
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超过“十一五”规划目标,2010年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29.8%,比2005年提高16.2个百分点,年均提高3.2个百分点;农业机械总作业值达到248亿元,比2005年增加107亿元,增长75.9%;水稻生产机械化取得重大进展,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46.3%,进入中级发展阶段,比2005年提高27.8个百分点,年均提高5.6个百分点,其中:水稻机耕、机插、机收作业面积分别达到2495万亩、198.4万亩、1321.4万亩,分别占水稻播种面积的79.4%、6.3%和42%;甘蔗生产机械化稳步推进,2010年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39.4%,其中:甘蔗机耕作业面积达到539.8万亩,比2005年增加121.6万亩,增长29.1%。
(三)农业机械化科技推广与教育培训取得新进展
各地农业机械化科技推广力度加大,水稻收获机械化技术普及应用,2010年水稻联合收割机达到1.7万台;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探索发展,拌浆育秧技术全国首创,2010年水稻插秧机达到1.2万台;解决甘蔗生产关键环节机械化“瓶颈”问题初见成效,甘蔗收获机械逐步得到推广应用,2010年甘蔗联合收割机、割铺机、剥叶机、装载机分别达到87台、1.3万台、3000台和6000台。农机教育培训扎实开展,“十一五”招收普通中专新生5.1万人,培训农机(机电)技术人员62.3万人(其中阳光工程农机培训20.1万人),培训农机管理人员2.3万人。
(四)农机服务组织建设步伐加快
农机作业市场逐步成熟,社会化服务日趋完善。2010年农机作业服务组织达到2454个,农机专业合作社达到1421个,农机户达到198.8万户,拓宽了农机经营服务领域,提高了农机经营服务水平和效益。2010年农机生产经营服务总收入达到243.3亿元,比2005年增加98.7亿元,增长68.3%。
(五)农业机械化法规政策环境优化
国家《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等法规政策相继颁布,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力度加大,农业机械化投入机制不断完善;自治区先后制(修)订《广西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和《广西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广西拖拉机驾驶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办法》等规章,发布了一系列业务规范文件;2008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千乡万村现代农机装备推进工程”的通知,确定三年广西农业机械化发展目标,把“千乡万村现代农机装备推进工程”纳入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规划,为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提供了法规政策保障。
(六)农业机械质量监督和安全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
完善农业机械产品鉴定工作规范,实施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登记管理制度,拓展鉴定检测领域,组织完成695 项产品技术鉴定和推广鉴定;建立健全农业机械质量投诉机构,开展农业机械产品扶优打假活动,受理调解投诉206起,维护农业机械生产者、经营者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深入推进,有效减少农业机械伤亡事故的发生,累计死亡66人、受伤93人,比“十五”分别减少197人和371人,农业机械事故死亡人数均在自治区人民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内,农业机械事故率、死亡率、重伤率均低于农业部规定的1.5‰指标。象州县等13个县(区)被评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区)。
“十一五”农业机械化快速发展,积累了六条主要经验: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农业机械化发展全局;实施“千乡万村现代农机装备推进工程”,探索特色农业机械化发展路子;落实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提高科技创新能力,重点突破关键生产环节机械化技术;大力发展农机服务组织,转变经营服务发展方式;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促进农机安全发展。这些宝贵经验对今后广西农业机械化发展及农业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二、“十二五”农业机械化发展环境
“十二五”是广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构建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时期,“三农”发展对农业机械化的依赖越来越明显,广西农业机械化发展将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
(一)农业机械化发展面临的机遇
1.强农惠农政策环境良好。党中央、国务院坚持把“三农”工作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连续七年出台中央一号文件,形成了农业补贴政策、农业公共服务支持政策、农业生产服务扶持政策等强农惠农政策体系;国务院颁发《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重要文件,工业反哺农业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不断增加,扶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基础条件不断完善,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政策环境将更加良好。
2.“三农”发展对农业机械化需求旺盛。农村经营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发展,农业生产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程度日益提高,农业劳动力加快转移,农民要求使用农业机械改善生产和生活条件的愿望越来越强烈,购买经营农业机械的积极性空前高涨,农业机械化发展内在需求更加旺盛。
3.农业机械化技术和装备支撑条件初步具备。农机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农机推广机构主动顺应农业产业结构调整需要和现代农业发展趋势,加快农业机械化新技术新机具的研发与推广,一些科技含量高、适应性强、质量可靠的农业机械产品迅速进入市场,大批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在农业生产中广泛应用,为农业机械化发展提供了较为有力的技术和装备支撑。
4.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给农业机械化提供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广西是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前沿阵地,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成,有利于扩大广西与东盟农业机械产品和技术的交流与合作,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调整优化农业机械出口结构,提高出口产品档次和竞争力,拓展农业机械化新的开放领域和空间,形成农业机械化技术、质量和服务等为核心的国际竞争新优势。
5.农业机械化法规体系较为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颁布实施后,自治区人大及时修订《广西农业机械管理条例》,颁布《广西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自治区人民政府相继出台《广西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广西农业机械产品管理办法》、《广西拖拉机驾驶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办法》等规章,以法律法规的形式明确农业机械化的地位和作用,促进了农业机械化持续健康发展。
6.农业机械化机构比较健全。广西已形成比较完整的农业机械化三级(自治区、市、县)管理和五大公共服务(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质量监督、教育培训、安全监理、信息服务)体系,农业机械化系统管理服务机构共537个,管理服务机构健全、队伍稳定,各项工作能够有效落实和开展,为广西农业机械化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农业机械化发展面临的挑战
1.农业机械化总体水平低。主要表现为“三低”:现代农业机械装备水平低,2010年水稻插秧机、水稻联合收割机、甘蔗联合收割机、大中型拖拉机拥有量分别为1.2万台、1.7万台、87台和2.1万台,难以满足农业生产需要;主要作物关键环节机械化作业水平低,2010年水稻机耕、机插、机收水平分别为79.4 %、6.3 %和42%,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为46.3%,与全国平均水平相差15.7个百分点,甘蔗种植、收获机械化作业水平甚低;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低,2010年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为29.8%,与全国平均水平相差22.2个百分点。
2.农业机械装备结构仍欠合理。主要表现为“三小一大”:大中型农业机械及配套机具、高效复式作业机械比例小,产前、产后作业机械比例小,种植、收获环节作业机械比例小,小型、老旧、高耗作业机械比例偏大,装备结构不够合理,不能满足现代农业发展和节能减排需要。
3.农机农艺结合不够紧密。农民传统种植养殖习惯差异大,主要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品种培育、耕作制度、栽植方式多样化,农业生产缺乏标准化种植模式,实施机械化作业生产难度大。
4.关键生产环节机械化技术问题尚未有效解决。甘蔗、木薯、马铃薯等优势特色作物种植、收获机械化技术不够成熟,甘蔗种植、收获机械化技术还处于研发、引进、示范阶段。水稻插秧、收获机械化技术仍需改进和完善,谷物、果品烘干等农产品初加工机械还未得到有效推广,制约了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的提高。
5.农业机械化公共服务能力有待提高。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质量监督、教育培训、安全监理和信息服务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投入长期不足,经费短缺,设施设备简陋、服务手段落后,服务“三农”的能力不强。
“十二五”广西农业机械化整体上将处于加快发展、结构改善、质量提升的阶段。面对机遇和挑战,必须积极应对,充分利用有利条件,找准突破口,采取有力措施,努力推进广西农业机械化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
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围绕实现“富民强桂”新跨越,以促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以发展现代农业为着力点,以技术创新、组织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动力,以节本增效为核心,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着力优化装备结构,有效突破重点作物、关键环节机械化技术,进一步提高农业机械装备水平和作业水平,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广西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打下更加坚实的基础。
(二)基本原则
——依法促进,科学发展。深入贯彻落实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依法履行职能,规范农机市场秩序,优化农业机械化发展环境。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生产安全的新型农业机械化发展道路,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农村循环经济发展。
——分类指导,重点突破。根据不同农作物的特点和不同地区的需要,有针对性地引进、研发、推广先进适用农业机械化新技术新机具,重点推广急需的农业机械装备及技术,有效提升主要农作物和关键环节的农业机械化应用水平。
——鼓励创新,完善机制。着力推进农业机械化技术创新、组织创新和制度创新,大力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扶持发展农机大户和种植大户,促进农机农艺协调发展,提高农业机械化技术集成水平。
——市场主导,政府扶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引导社会资本、技术和人才等要素投入,继续加大农机购置补贴和财政、金融等扶持力度,通过政策促进、示范引导和效益推动,充分调动广大农民发展农业机械化的积极性。
(三)主要目标
1.农业机械装备水平。至2015年,农业机械原值达到320亿元,农业机械总动力达到4200万千瓦,各类拖拉机拥有量达到175万台以上,分别比“十一五”期末增长59.3 %、51.7%和56.9%。水稻联合收割机3.7万台以上,水稻插秧机3.8万台以上,甘蔗收获机械3100台(套)以上。
2.农业机械化作业水平。至2015年,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46.8%,进入中级发展阶段;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0.5%,进入高级发展阶段;甘蔗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49.5%,进入中级发展阶段,分别比“十一五”期末提高17个、24.2个和10.1个百分点;木薯、马铃薯、桑蚕、茶叶、果蔬等作物机械化水平有实质性提高,畜牧、水产、林业、农产品初加工、储藏保鲜机械化水平和设施农业装备水平有新突破。
3.农机社会化服务水平。至2015年,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作业服务公司、农机租赁公司等农机服务组织达到3000个以上,培育发展一批农机大户和联户,初步形成专业化、规模化,服务形式多元化,服务功能显著增强,服务质量、能力和效益明显提高,农机服务市场进一步规范。农机维修服务网络结构优化,维修水平和能力能够满足农业生产需求。
4.农业机械安全发展水平。至2015年,农机安全法规体系和安全生产措施进一步完善,队伍建设和装备建设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能力明显提高,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和2.2千瓦以上的耕整机等自走式农业机械上牌率、年检率、驾驶人持证率比“十一五”期末均提高10%,农机事故死亡人数和涉及拖拉机的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均在自治区下达的控制指标以内。
5.农业机械化公共服务水平。至2015年,基层农机推广机构基本健全,服务手段得到改进;农机教育培训机制进一步完善,培训农机(机电)技术人员60万人以上;农机产品质量监督能力明显增强,依法鉴定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基本建成以广西农机化信息网为龙头、各市网站为骨干、覆盖县以下的农机化网络信息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农业机械化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基本满足“三农”发展需要。
四、主要任务、重点布局和重点项目
(一)主要任务
1.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方式转变。着力优化装备结构,重点推广应用适合广西农业生产条件的高性能水稻生产机械和大马力、高性能甘蔗生产机械,积极促进老旧农业机械的更新报废,提高农业机械利用率,降低单位能耗;围绕优势特色农产品优化区域布局,因地制宜逐步推进经济作物、养殖业、设施农业、农产品初加工和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机械化;大力倡导节能减排,采取多项措施共同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机械化生产体系。
2.努力推动农业机械化科技创新及技术推广。探索建立农机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推广机构等产学研推相结合的农业机械化科技创新体系;采取财政支持、信贷及税收优惠等扶持措施,鼓励自主创新,研制开发水稻、甘蔗等作物生产急需的关键机具,重点突破甘蔗收获机械化技术。进一步健全运行高效、服务到位、支撑有力、充满活力的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体系,创新推广机制,改善推广手段,提高推广能力;加快普及主要农作物生产关键环节农业机械化技术,促进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服务到位的农业机械装备广泛应用。
3.深入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大力发展各类农机专业服务组织,重点扶持一批设施完备、功能齐全、特色鲜明的农机专业合作社。积极为农机服务组织提供政策指导、技术培训、人才培养、信息咨询等服务,引导农机服务组织依法经营、规范运作、诚信服务,创建服务品牌,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农机作业、维修、中介、租赁服务等市场。
4.大力扶持发展种植大户全程机械化。农机购置补贴和作业补贴资金优先扶持种植大户,为种植大户培训各类农机操作、维修和经营管理人员,引导种植大户应用先进适用农业机械化新技术新机具,积极培育种植大户生产全程机械化典型,引领种植业向机械化、集约化、规模化方向发展。
5.强化农业机械质量监督和安全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实施农业机械产品支持推广管理制度,完善试验鉴定设备设施,改进鉴定检测手段,拓展检测领域,提高鉴定技术水平;开展农业机械产品质量调查,强化对财政补贴农业机械产品质量监督和跟踪调查,促进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水平提高;加强农业机械质量投诉机构建设,提高质量监督能力,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农机安全法规和制度,加强安全监理队伍、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等方面建设,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应对突发农机事件的能力;继续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加强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加大农机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力度,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发生。
6.加强农业机械化人才队伍建设。以提高行政能力、发挥职能作用为核心,努力培养一支管理能力强、乐于奉献的农业机械化管理人才队伍;以提高创新转化能力、发挥技术支撑作用为核心,培养一支农业机械化科技人才队伍;继续深入开展农机教育培训大行动,充分利用中高等院校、农业机械化技术学校,培养农业机械化专业人才;加强农业机械化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结合阳光工程等各类农民培训项目,大力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和农机作业与维修能手;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和职业资格管理,提高农民对农业机械化技术的接受能力和操作水平。
(二)重点与布局
1.加快发展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在水稻产区普及推广应用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加大高性能插秧机的推广力度,积极探索推进育插秧专业化、市场化。巩固和发展高性能水稻联合收割机,大力推广小型联合收获机械,进一步提高丘陵山区水稻生产机械化水平。在贵港、玉林、梧州、贺州、桂林、柳州、来宾、南宁、钦州9个优质稻生产重点市建立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区,在全州等51个水稻生产重点县(区)各建设1个1000亩以上的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逐步推进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标准化、规模化。
2.快速发展甘蔗生产机械化。重点突破甘蔗收获机械化技术,抓好甘蔗收获机械的引进、研发和推广工作。组织实施甘蔗生产机械化示范工程,开展甘蔗生产全程机械化集成技术研究,在柳州、来宾、河池、贵港、南宁、崇左、百色、钦州、防城港、北海10个甘蔗生产重点市建立甘蔗生产机械化示范区,在兴宾等33个甘蔗生产重点县(区)各建设1个1000亩以上的甘蔗生产机械化示范基地,重点示范、推广甘蔗联合收获机械;引进、研发、推广甘蔗种植机械;推广应用甘蔗耕整地、中耕培土、植保、灌溉、蔗叶粉碎还田和装载运输等机械化技术;协调解决甘蔗机收与农艺、榨糖工艺等问题。
3.稳步发展优势特色作物生产机械化。在木薯、马铃薯优势产区南宁、梧州、钦州、贵港、玉林、北海等市引进、研发、推广木薯和马铃薯种植、收获机械。在桑蚕优势产区河池、百色、来宾、柳州、南宁、贵港等市推广开行、中耕、植保、伐条等桑园管理机械,引进、推广稚蚕饲育设备。在水果优势产区推广高效植保、施肥、节水机械。在重点林区推广林木种植、植保、砍伐、装运、初加工等机械设备。
4.积极发展现代设施农业和旱地节水机械化。加大现代设施农业投入,拓展设施农业领域,提升设施农业发展的规模、质量和效益。引进、研发、推广旱地节水机械化新技术新机具,增强耕地蓄水保墒治旱能力,促进农业节本增效。
5.扶持发展农产品初加工和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化。重点开展香蕉、荔枝、龙眼、芒果、茶叶等优势特色农产品初加工和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化设备的引进、研发和推广工作,促进优势特色农产品初加工和畜牧水产养殖业的发展,提高农业综合效益。
(三)重点项目
1.农机购置补贴专项。争取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35亿元,自治区财政配套资金5亿元,拉动社会投入120亿元以上,新增农业机械装备120万台(套),惠及100万农户。
2.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贴专项。争取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安排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贴专项资金1.25亿元,年深松整地500万亩。
3.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专项。争取财政重点安排9个市、51个县水稻主产区专项资金1000万元,建设51个千亩水稻生产机械化示范基地。
4.甘蔗生产机械化专项。争取财政重点安排10个市、33个县甘蔗主产区专项资金2500万元,建设33个千亩甘蔗生产机械化示范基地。
5.优势特色农产品机械化专项。争取财政安排优势特色农产品机械化专项资金500万元,重点扶持25个区域性特色农产品机械化示范园。
6.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专项。争取财政重点安排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专项资金1000万元。重点扶持100个农机专业示范合作社。
7.农业机械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专项。争取财政安排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质量监督、教育培训、安全监理、信息宣传等五大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1亿元,通过持续有效投入,初步建成机制完整、功能健全、实力雄厚的农业机械化公共服务体系。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法律法规保障,依法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
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国家《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广西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快地方性法规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农业机械化法律法规体系。增强农业机械管理及安全监理依法行政能力,规范执法行为,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切实履行政府赋予农业机械化管理部门的职能,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等行政行为,公开行政审批程序和收费依据及标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二)完善扶持政策措施,建立农业机械化发展投入机制
制定广西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落实国家强农惠农政策,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重点向水稻、甘蔗生产优势区域及农机专业合作社等倾斜;实施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贴,加强试验示范,不断完善技术模式和作业规范,加快农机深松整地作业技术推广;积极探索农机维修和老旧农机具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加大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科技成果产业化和智力引进的投入力度,提高农业机械化科技创新能力和支撑保障能力。加大金融、保险和信贷支持力度,进一步改善融资环境,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三)改善基础设施,提升农业机械化公共服务能力
加强农业机械化基础设施建设,将适宜机械化生产的农田整治、机耕道路、排灌及抗旱设施等纳入相应规划建设内容,并与规划内的项目同步实施。加大对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质量监督、教育培训、安全监理和信息宣传等公益性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提高农业机械化公共服务能力。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在规划、用地、投资等方面,支持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农机具停放场和库棚,改善农机具特别是高性能农机具的保管保养和维修条件。加强农机维修服务网络建设,扶持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农机维修服务网络,积极引导农机企业加盟,建立高性能农机具维修站和区域骨干维修网点。加强农机教育培训和职业技能开发基地建设,为农业机械化发展提供人才智力支持。
(四)注重宣传引导,营造农业机械化良好舆论氛围
加强农业机械化宣传舆论引导工作,把信息宣传和舆论引导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开展信息宣传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信息宣传质量。健全农业机械化信息宣传机制,制定和完善信息宣传激励制度,整合信息宣传资源,广开信息宣传渠道,形成农业机械化新闻和信息宣传合力。加强广西农机化信息网及各市子网站、广西农机质量与推广信息网等网站建设,打造农业机械化行业的科技信息、市场信息、政策信息等服务平台,以信息化推动农业机械化进程。加强农业机械化舆论引导,坚持正面宣传和加强舆论监督相统一,组织好宣传策划,把握好宣传时机,选择好新闻载体,形成较大的新闻宣传声势,营造农业机械化发展的良好宣传舆论氛围。
(五)加强组织领导,开创农业机械化发展新局面
各级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十二五”农业机械化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切实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把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纳入各级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认真履行规划指导、监督管理、协调服务等职能,建立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责任制和农业机械化公共服务考核指标和评价体系,把是否有效履行职责以及发挥作用的好坏作为衡量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努力转变工作作风,坚持工作重心下沉,深入基层开展宣传教育、业务咨询和各项服务活动。切实加强行风建设,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提高农机队伍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水平。实施以东盟为重点的对外开放战略,积极参与泛北部湾、桂台等多区域农业机械化的交流与合作,开创广西特色农业机械化发展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