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出台土地政策扶持农民工创业

16.01.2015  00:26

        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创新和加强农民工工作任务分工方案》,落实扶持农民工创业的土地政策。
          一是支持农民工创业园建设,每年安排专项用地指标保障农民工创业园项目建设。二是对通过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将农村闲置宅基地和村庄建设用地整治复垦为耕地的,所腾退的建设用地指标,优先用于农副产品加工项目建设。三是对使用荒山、荒滩、荒沟等未利用地创办农副产品加工项目的,保障安排用地指标。四是对使用未利用地创办农副产品加工项目,并且土地前期开发由土地使用者自行完成的,其出让金最低标准可区别情况按《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标准》的10%—50%执行。五是对通过租赁等流转方式取得集体土地经营权发展种养业,不改变农用地性质和用途的,按农业用地相关政策,免收相关费用。六是鼓励农民工租赁产业园区标准厂房发展二三产业,或租赁农村集体土地发展特色种养业。七是鼓励农民工以租赁、入股、合作经营等形式,盘活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发展旅游业、服务业或加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