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出台安全生产“一票否决”考核制度

10.04.2015  12:38

  4月9日,记者从全区新《安全生产法》《广西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培训会上获悉,我区实行安全生产工作年度考核“一票否决”制,凡触碰“红线”,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一把手都将面临问责。

  我区加大安全生产在经济社会、精神文明建设、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党政部门绩效考核中的权重,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年度述职内容,并明确规定:各级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都负有领导责任,领导干部既要对分管业务工作负责,也要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凡是设区市党委、政府年度考核结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当年评先受奖资格和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及对应的其他负责人评先受奖、晋职晋级资格。

  这些“一票否决”的“红线”分别是: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超过年度控制指标20%以上;发生1起以上负有责任的特别重大事故;道路交通发生3起以上负有责任的重大事故;工矿商贸或者其他行业(领域)发生1起以上负有责任的重大事故;因不履行职责导致发生社会影响恶劣事故。

  我区不但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安全生产监管,认真实行年度考核“一票否决”制,同时还要求各类开发区(园区、保税港区、风景区等)党工委、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参照执行“一票否决”制。(记者/吴家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