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出台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施意见

10.03.2016  15:52
      中新网广西3月10日电 (何永宁 黄艳梅)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近日联合下发《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进一步推进广西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加快实现“两个建成”目标,切实维护好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

      在依法保障职工基本权益方面,《意见》要求落实职工劳动报酬的权利,探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办法,每两年至三年至少调整一次最低工资标准;落实职工休息休假的权利,加大对企业安排职工休息休假的监督检查力度,依法规范企业延长工作时间和支付劳动报酬行为;落实职工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加强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落实企业职工夏季高温津贴,确保劳保用品的发放和使用;落实职工享受社会保险的权利,全面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加快实行全区社会保障“一卡通”;落实职工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健全劳务输出网络建设,扩大培训后就业率。

      在加强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方面,《意见》要求落实劳动合同制度,规范劳务派遣行为;推进实施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推行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不断扩大协商的覆盖面;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健全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工会和工商业联合会、企业联合会等企业代表组织组成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推进三方机制向工业园区、开发区和乡镇(街道)及产业系统延伸。

      此外,《意见》还要求“十三五”期间,全区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年度结案率达到90%以上;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年度结案率达到95%以上;实现基层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建设全覆盖。

      广西人社厅介绍,截至2015年底,广西已设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大中型企业有915个,工业园区51个,机关、事业单位1792个,商会(协会)61个,乡镇(街道)1127个。

        在2016年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中,广西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开辟农民工投诉“绿色通道”,及时处理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全区共投入5727人参加检查,检查用人单位21271户,其中1504户发现有拖欠工资现象,受理拖欠工资案件涉及农民工人数多达8.83万人,涉案金额为14.35亿元。截至今年2月底,已为近7万农民工追回11.2亿元被拖欠的工资等待遇。

        2015年,广西失业保险稳定就业岗位补贴获得审核通过的企业5588家,职工人数84万多人,涉及补贴金额5.76亿元;截至今年2月,全区按建筑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人数达92517人,参保项目达1802个项目,全区社会保障“一卡通”发卡1321.82万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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