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出新政扶持农民工就业创业生活 初次创业可免各项行政收费
近日,自治区政府印发了《创新和加强农民工工作任务分工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农民工的就业、创业方面都将给予一系列优惠政策和补贴,同时在农民工维权、公共服务、住房、子女教育、医疗、保险等方面都将给予政策倾斜。
1 就业 今年起农民工可享培训补贴
掌握一技之长,对农民工就业起到关键的保障作用,因此职业技能培训显得尤为重要。按照《方案》,2014年至2020年,广西将会加强对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重点开展订单式培训、定向培训、企业定岗培训,面向市场确定培训职业(工种),形成培训机构平等竞争、农民工自主参加培训、政府购买服务的机制。
企业对农民工开展职业培训的,也将能够享受相应的培训补贴,同时将国家通用语言纳入对少数民族农民工培训的内容。2014—2020年,全区要每年培训农民工60万人次以上。
对于农民工个人来说,从今年起,全区农村转移劳动力可在户籍所在地或求职就业地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和技能鉴定补贴,具体享受补贴标准以各地各部门有关规定为准。
《方案》明确,广西将在每个设区市市区选择1—2所基础好、师资力量强的技工学校或职业院校作为农民工培训基地。根据基地建设、培训效果等情况,通过以奖代补方式给予补助。
2 创业 农民工初次创业可免收费
农民工想做点小买卖能得到什么帮助呢?目前,广西已经出台了农民工创业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对农民工初次创办的企业,免除属于自治区、市、县三级收入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对首次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农民工小微企业,以及吸纳农民工就业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可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分别给予补贴。
而农民工如果创业资金不足想要贷款的,也能享受相应的贴息贷款,广西将小额担保基金由2亿元提高到5亿元,农民工的贴息贷款额度从5万到8万不等。广西还将进行林木、禽畜、水产品等活体资产作为有效担保物的试点,对经营正常和信誉好的农民工直接进行信用贷款,让农民工贷款更加容易。
农民工在创业用地方面也会得到相应优惠,对通过租赁等流转方式取得集体土地经营权发展种养业,不改变农用地性质和用途的,按农业用地相关政策,免收相关费用。
单独散户的农民工创业不成气候,将农民工创业向产业园引导有利于其发展壮大,而政府也将在这方面给予补贴。广西将统筹从农民工创业专项扶持资金对创业孵化基地、创业示范园区给予以奖代补,引导农民工创业向城镇和园区聚集。对创业做出重大贡献的农民工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3 维权 建立工资应急周转金制度
年关将近,农民工通过各种形式讨薪的消息不断爆出,如何保障农民工的辛苦钱能够按时发放?《方案》在农民工权益保障方面也做了相应的规定,规范使用农民工的劳动用工管理,清理建设领域违法发包分包行为。
在建设领域和其他欠薪多发行业,普遍建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在欠薪多发市、县建立完善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制度。对于欠薪的行为,广西将实行工程总承包企业负责解决分包企业欠薪责任制度、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治理恶意欠薪制度、解决欠薪问题地方政府负总责制度、企业欠薪纳入银行征信系统制度,推广实名制工资支付银行卡。
广西也将鼓励农民工参加社保,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参照执行自治区重点工业园区适当降低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的政策,所降低缴费比例部分的财政分担由市、县自行确定。2015年实现全区社会保险数据大集中及全区社会保障卡“一卡通”,为农民工在全区的流动就业创业创造便利条件。
4 落户 全面放开南宁柳州外其他城市落户限制
农民工进入城市打工,想要享受城市的相应医疗、住宿、教育等方面的基本公共服务,就需要解决居住和落户问题。《方案》明确,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在输入地城镇未落户的,依法申领居住证,实现劳动就业、子女入学、升学考试、医疗卫生、住房租购、社会保障等领域“一证通”。
在农民工输入相对集中的城市,主要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平台等现有资源,建立农民工综合服务平台;整合各部门公共服务资源,为农民工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一站式”综合服务。
在落户方面,广西将进一步完善户籍政策,有序引导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在南宁、柳州市城区落户。全面放开其他城市和小城镇的落户限制,促进更多有意愿有能力,在城镇有稳定就业和住所(含租赁)的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在城镇有序落户并依法平等享受城镇公共服务。
5 居住 提供农民工一定量公租房
在城市中,租房的高额房租对本身就赚钱不易的农民工来说是个不小的负担,很多农民工都居住在环境不好的城中村。为了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广西也将在住房方面给其一定的政策扶持。
《方案》中明确,广西将支持增加中小户型普通商品住房供给,规范房屋租赁市场,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民工购买或租赁商品住房,并按规定享受购房契税和印花税等优惠政策。
同时,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每年按一定比例提供给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对社区街道、工业园区、企业等建设适合农民工租赁的公租房,政府按规定给予贷款贴息补助。
对于有意向为农民工建设集体宿舍、公寓的企业,广西将在项目审批、用地供应、资金筹措、行政收费减免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
此外,对于居住在城中村的农民工,广西除了改善其居住环境外,还将在城中村改造中配建农民工公寓,优先安排原居住的农民工。逐步将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调整和完善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政策,对农民工购房、租房给予支持。
6 教育 随迁子女可凭积分入读公办学校
农民工进城打工,为了不让孩子成为留守儿童,很多父母都带孩子一起来到城市打拼,随之而来的就是孩子的教育问题。按照《方案》,广西也将让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平等教育,要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普遍对农民工随迁子女开放,与城镇户籍学生混合编班、统一管理。在接受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按照当地公办学校免除学杂费标准、享受补助。
同时,广西将在农民工集中的城市和城镇开展积分入学试点,努力推进农民工随迁子女凭积分有序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施财政奖补政策,扩大城镇普惠性幼儿园建设,努力满足农民工随迁子女就读幼儿园的需求。
7 医疗 纳入免费孕前优生检查范围
除了教育、住房外,农民工也将享受到平等的医疗和计划生育服务,将辖区内居住半年以上的农民工纳入当地社区卫生服务范围,保障农民工适龄随迁子女享受免费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权益,将符合《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条件的农民工纳入医疗救助范围。
同时,积极推进农民工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将农民工纳入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范围。落户城镇的农民工,按政策规定5年内继续执行原户籍地生育政策。(记者 孟娟娟)
编辑:梁丽玲